长春市民将摄影器材放在东中华路耀阳刺青店门口 被拾荒老人捡走

08.08.2017  05:42

男子捡走杨先生的摄影包

长春晚报记者 康重华 实习生 潘星卓

因为一时疏忽,市民杨先生将自己的摄影包落在了路边,不想回头去找的时候发现包已经不见了……

放在路边的包丢了

原来,事情发生在7月29日20时许,7日,杨先生说,他是一名摄影师,当时他因为着急拍摄外景,就把自己的摄影包放在了东中华路上的一家耀阳刺青店的门口,可他一回来竟发现自己的摄影包不见了。

“当天我背的是一个黑色并带有黄色拉链的双肩摄影背包。我这包里都是很重要的摄影器材,里面有佳能镜头、索尼麦克风、电池和6张CF内存卡。”杨先生说,当天包丢失的地点和他拍摄照片的地点距离不远,以前他也会将包放在路边,但是没想到这次包丢了,他说这是他的疏忽。

因为包内摄影器材属于贵重物品,器材内还有珍贵资料,所以包的遗失对他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于是他报了警。

捡包人为一拾荒者

随后,杨先生在东朝阳路派出所调取了当时他遗失包处的监控视频,监控中他发现一位头戴白帽子、身穿带有机械标志的蓝色短袖和脚穿一双拖鞋的人拿走了他的摄影包。

记者在耀阳刺青店附近的居民口中了解到,杨先生所说的拿走摄影包的人为年龄在60岁左右的男子,其身高大概在175cm左右,有大眼睛脸圆等特点,是中等身材,经常在东民主大街一带收废品。“我猜想这老头一定是把我的摄影包当成废品捡走了,现在也不知道这些器材是否都被他拆卖了。这些器材价格都在万元不等,如果找不到了只能自己来赔。”杨先生犯愁地说。

为了找到包,杨先生已经与耀阳刺青店附近的居民留有联系方式望居民们帮忙留意,并允诺找到此老头将以现金的方式作为回报。可在事发后的三天里,尽管杨先生在此处留意蹲点,但仍未找到此人。

希望拾荒者归还包

“东朝阳路、东中华路、东民主大街附近以及文化广场附近我都蹲点等待了,但没有找到捡包人。”杨先生说,比起这次丢失的摄影器材,更让其难过的是遗失包里内存卡里的婚礼视频。

“中午我把婚礼视频拍好,没来得及送回家,晚上就丢了。”杨先生着急地说,结婚是一辈子的大事,新人婚礼视频不能重新录,如果丢失就是丢失珍贵回忆。而且若是迟迟找不到自己的摄影器材,他也很有丢工作的可能。“像我们做摄影这一行,摄影器材丢失就等于是丢了工作,所以丢包这件事关系到朋友、工作还有客户利益,毕竟当天所有的拍摄资料都在里面。”杨先生说,他希望大早日联系这名捡废品的男子,找到自己丢失的拍摄器材,尽快回到正常工作轨迹上。

捡包不还属于违法

记者在杨先生提供的路边监控视频中发现,他所遗失的包,确实被一位年龄在60岁左右的男子给拿走了。那对于此事,拾得物品人员应该负法律责任吗?

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王晶律师说,关于捡到物品不归还这一问题,在民法领域和刑法领域都有明确规定。拾得物品并不能取得该物品的所有权,必须及时归还,如果在保管过程中产生了交通费等必要支出可以与失主协商赔偿,如果拾到东西的人拒不归还,可能涉嫌构成侵占罪。如再有要挟施主等敲诈行为,失主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所以,拾到东西拒不归还,不仅是道德问题,还是违法行为。如果拾到东西的人拒不归还,是对失主财务所有权的侵犯,失主可以依法对其起诉。

拾得物品该怎么办?

王律师告诉记者,捡到东西不归还且金额较大时,失主还可到派出所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那如果市民遇到拾到的物品应该如何处理呢?

王律师说,如果是一般物品,市民可以就近寻找失主返还,但前提是要仔细核实相关信息,应当检查失主的相关信息与包内所有的相关信息是否一致,没有相应信息的拾物者应留下失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以免发生冒领后无辜承担责任的情况。如寻找不到丢失者,或者是比较贵重的物品,应交到附近派出所或有统一标识的招领点,由工作人员登记填写《送交拾得遗失物品簿》后,上交物品。

如果您就是那位拾包人,如果此事有何误会,如果您想归还包,可以联系我们,我们的电话是89866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