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日报】向群众多跨“一小步”——前郭公安局警务工作记事

16.06.2015  12:44

  前郭县公安局在日常警务工作中,将“小事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贯穿始终,坚持延伸警务工作触角,把服务向群众多跨“一小步”,收到了良好效果。

   入户走访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入户走访是公安的一项基础工作。前郭公安局坚持在入户走访中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促进了警民感情。

  春节前夕,洪泉派出所副教导员姜亮到辖区李桂文家里走访。老李的妻子患有轻度智力障碍,两年前走失,4个学龄孩子都没户口,一家人的生活靠老李打零工挣点钱。孩子没户口,是老李的心头大事。见到走访民警,老李说出了自己的困难,没想到姜亮一口答应了下来。姜亮将实际情况向户籍部门作了汇报,派出所又多次考察,老李的孩子们终于有了户口。可老李一家人的生活,还是牵动着民警的心。姜亮将老李一家的困难写成报道刊发在媒体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志愿者组织、爱心人士纷纷找到姜亮,希望帮助这个贫困家庭。通过姜亮搭桥,志愿者组织为老李家送来了米面、被褥、学习用品,有的单位还为老李家组织了募捐活动……一波又一波的爱心救助,让这个家庭充满温暖。

  多年来,通过入户走访,前郭警方将6户困难群众作为长期帮扶对象,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144件。

   案后调解化解社会矛盾

      前郭公安局不但将案件办理作为工作的“重头戏”,还将案后的矛盾调解作为“必修课”,着重构建公安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的联动协作机制。

  今年1月31日,乌兰傲都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吴某在自己家中因家庭琐事将岳父闫某打伤。民警赶到后,发现闫某头部被打伤,后经法医部门鉴定,闫某头部为轻微伤,吴某遂被警方拘留。这本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案子,可在所长刘凤威看来,问题还没有完,吴某被依法拘留后,两个家庭的积怨可能会更深。了解到吴某夫妻关系平时不错,双方动手是由酒桌上的言辞过激所致,刘凤威便召集了村上治保主任和几位老党员,分别对吴、闫两家进行调解。在刘凤威的撮合下,两亲家承认行为不冷静,内心的积怨在大家的调解下得到消融。关注被害人促进社会和谐

刑事案件被害人在公安刑事司法活动中既是被维权对象,也是公安工作评价者,他们是社会安全感的信息传播源。前郭公安局将关注被害人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性群众工作,始终认真对待。

  2014年11月,蒙古艾里乡的于大姐来到派出所报案称,两年前,丈夫何某用硫酸将自己面部烧伤。民警刘宏伟受理了案子,并及时出警将何某抓获。经法医鉴定,于大姐烧伤为重伤,何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前郭警方予以刑事拘留。办案民警刘宏伟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得知,于大姐烧伤后,相貌变形,必须带着面纱才能出门,治病花光了这个农村家庭的全部积蓄,她和年仅7岁的女儿生活极度贫困。刘宏伟了解到,于大姐如果能办理低保,大部分的医药费都能报销。他多次向村委会、乡政府和民政局等部门反映于大姐家的实际困难,去年11月份,为于大姐申请了低保。刘宏伟又联系农村合作医疗部门,帮助于大姐报销了大部分医药费。母女二人的生活,终于有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