勠力前行 让人民群众在改革创新中拥有更多“获得感”

26.01.2016  16:32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

  “有其始之,则已之也难”。

  2015,全省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与吉林经济社会发展、法治吉林建设一路同行,足音铿锵,亮点纷呈,在法治道路上奏响了激昂雄壮的“前进五部曲”。

  全省法院全年共受理案件377335件,审执结324674件,比2014年分别上升19.6%和18.5%,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8.8%。其中,省法院受理案件4877件,审执结4594件,同比分别上升18.2%和14.9%。

  站在新起点,面对新挑战,全省法院是怎样认清大势、顺势而为?是如何选择、怎样担当?是如何改革创新、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本文为您逐一揭晓2015全省法院不平凡的一年。

  公正司法取得新成效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2015年,全省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倾心化解社会矛盾,交出了可喜的“成绩单”。

  全省法院坚持“宽严相济”政策,审结刑事案件20626件,共判处罪犯25664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占3.9%,对11850人被告人判处了非监禁刑或定罪免处。坚决落实疑罪从无原则,守住“无冤”底线。全省法院对公平正义的执着坚守和勇毅担当获得了好评。其中,省法院对雍奎魁涉嫌故意杀人案依法改判无罪,赢得社会广泛认可。

  积极加强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离婚、买卖合同、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房屋拆迁、土地征收等涉及百姓切身利益案件的审判工作,切实保护百姓各项权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稳定大局。正确运用调解与判决方式,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全省法院民事案件调撤率54.6%,行政案件调解率22.7%。

  民商事案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关系到企业的投资和经营环境。为进一步防范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风险,更好推动全省经济健康发展,省法院积极举办“企业常见法律纠纷及风险防范”专题讲座,对近年来全省法院审理的100余万件民事案件进行深入研究,总结出省内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经常发生的民间借贷、劳动争议、金融借款、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建设工程、股权转让、知识产权等八类法律纠纷,对企业家进行精准法律培训,帮助引导企业在今后管理及经营活动中有效预防、控制和化解法律风险,减少和避免常见纠纷。

  “立案难”,曾经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老问题。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全省法院全面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各级法院共接收一审诉状193657件,立案184943件,一次性告知补正8714件,登记立案率达到95.5%,“立案难”渐行渐远,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得到全面提升。

  全省各级法院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献计献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政府机关涉工程款的案件执结率高达93.9%,创历年之最。

  【聚焦】

  依法宣告雍奎魁无罪案

  2015年12月4日,省法院在通化市终审宣判被告人雍奎魁涉嫌故意杀人案,雍奎魁当庭宣判无罪,随即被释放。

  省法院积极践行“疑罪从无”,在审理雍奎魁案时,发现存有诸多疑点,因雍奎魁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证据不够确实、充分,按照疑罪从无法律原则,决定宣告无罪。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全省法院在刑事案件审判中,不断更新刑事司法理念,切实贯彻罪刑法定、无罪推定和疑罪从无的原则,守住“无冤”底线,全省法院对公平正义的执着坚守和勇毅担当获得了好评。

  【聚焦】

  多元化解银行合同系列纠纷案

  省法院承办案件多为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涉及财产数额巨大、潜藏社会纠纷复杂、社会关注度高。

  在审理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时,承办法官特别注重主动服务和案件调解,采用多元方式化解纠纷,综合考虑债务人有转移和隐蔽财产的可能,案件即使审结也将造成判决难以执行,不利于实现胜诉权益。承办法官与合议庭成员研究后,决定立即对12个被告分布在吉林省和辽宁省的几十处财产采取紧急保全措施,并驱车往返上千公里,为银行避免了巨额损失。

  【聚焦】

  调处化解企业拖欠贷款案

  吉粮集团拖欠贷款案件,省法院承办法官积极斡旋、主动调解,多次与原、被告双方协调沟通,促使被告先期偿还部分利息,原告同意解除对西部产业园股权的查封,并为湖南省某投资公司成功办理股权抵押登记,有效提高了被告资产重组后积极还款的可能,更为吉林省招商引资创造了良好的软环境。吉粮集团在案件败诉的情况下,仍为省法院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司法公开获得群众新赞誉

  2015年,全省法院庭审网络直播、裁判文书上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法院微博微信上线、新闻发布会形成常态化,司法公开赢得广泛赞誉。

  去年,全省法院建成互联网网站和官方微博,省法院开通官方微信,为社会公众提供各类司法信息服务。在省网信办、新华网和新华社吉林分社联合发布的《吉林省政务新媒体综合影响力报告》中,省法院官方微博、微信荣获全省司法系统政务新媒体影响力排行榜第二名。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打造没有“围墙”的法院,全省326655件生效裁判文书上网“”。

  公布全省三级法院新闻发言人信息,全省法院新闻发布会成为新常态。全省法院共召开新闻发布会55次。2015年,仅省法院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8次。

  【聚焦】

  长春中院:司法公开信息“一网打尽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新兴传媒技术,全面深化电子法院建设,积极构建司法公开七大平台,全力打造“阳光司法”工程。

  坚持以网站为核心载体,建立链接窗口,形成“网站+微博+微信”三位一体的自管网络平台,综合运用触摸屏、网站、微博、微信平台、手机客户端等载体进行司法公开,形成了“一切先进方式皆为我用”、“一网打尽司法公开信息”的全新格局。

  广泛运用文字、图片在官方微博上直播了多起案件庭审和法院工作。微博视频直播庭审,通过声像并用的方式,真实呈现了办案现场,实现法庭内外、线上线下同步直播,打破了时间、空间的限制,切实拉近法院与群众的距离,扩大社会影响力。

  坚持以直播案件庭审为新常态,积极推进庭审公开,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庭审场面,倒逼法官规范司法行为。积极改善人民群众的司法感受,确保司法过程看得见、司法高效“能感受”、司法公正可再现、司法权威“被认同”。

  积极运用新媒体,开通“长法微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提供掌上诉讼服务。运用“长春中法”微博开展庭审视频直播,十万名网友观看和参与讨论,影响力位列全国法院第13名。

  同时,长春中院在司法为民方面推出多项举措,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利用人大代表、中小学生参加宪法日活动的机会,传递法治正能量。改版《百姓与法》电视节目,增加专家点评、观众互动环节,收视率稳居长春电视台非自办节目首位。开展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土地纠纷、知识产权等专项法制宣传,做客长春广播电台新闻直播间,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

  【聚焦】

  吉林中院: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提公信

  2015年,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普遍关切,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取得了良好实践成果。国内数家高、中级法院先后派员到吉林中院考察学习。

  坚持依法全程开放审判法庭,录播重点案件庭审1504个,在网上公开审判流程静态信息1653条、诉讼案件动态信息15951件……

  公开办理“三类”减刑假释案件,职务、金融、涉黑“三类”犯罪减刑假释案件,全部公开开庭审理,文书全部上网;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察庭审,现场接受监督,共组织观察庭审123次;组织案件双方当事人现场抽签选择确定鉴定机构,遏制了委托鉴定、评估、拍卖暗箱操作引发的不公、不廉等问题。

  相继开通诉讼服务网络平台和诉讼资产司法拍卖、减刑假释信息、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司法公开等网站以及与最高院联网的远程接访网络系统。吉林市两级法院建成科技审判法庭53个,录制庭审视频851件。

  为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2014年初,依托法院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实现网上预约立案、网上预约申诉信访和网上法律咨询等网络诉讼服务。2015年2月,吉林市两级法院全面开通司法信息公开网,整合了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对原有诉讼服务进行升级,并开通司法公开微信公众订阅号、法院官方微博、微导诉平台,极大方便了群众参与诉讼,了解法院工作动态。

  “以上率下”取得改革新突破

  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中央交给吉林省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作为改革重点,人员分类管理意味着对现有法院队伍的一次全面洗牌,所有法官都将面临重新选择、重新排队的问题,关系着每位干警的切身利益,如何选择突破口至关重要。

  面对员额内法官选任工作,全省法院选任法官不搞论资排辈,不分行政级别,采取“以上率下、三级联动”的工作模式,省法院率先动“自己的奶酪”,对申请入额的法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定。参加员额内法官选任工作的人员需要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定量考核、定性考核、遴选委员会审议、公示、党组审批九道关口,同时就人选工作业绩和廉政情况征求纪检监察、审判管理部门意见,为全省法院整体改革稳步推进积累经验。省法院员额内法官的顺利产生,打消了人们心中的疑虑,为全省中级、基层法院的员额制改革开了好头。

  全省法院司改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省法院率先改革,2015年6月开始组成新的审判组织运行办案;第二阶段,16家中基层试点法院跟进改革,7月开始组成新的审判组织运行办案;第三阶段,全省第三批其他76家法院整体改革。目前,全省93家法院员额内法官选任工作全部结束,第三批76家试点法院已开始组建新的审判组织。从2016年1月1日起,全省法院将全部按照新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办案。

  员额内法官选任工作开展以来,全省法院严格按照中央批复的39%的法官员额比例,省、市、县三级法院法官员额比例分别控制在34%、37%和40%以内,不设改革过渡期,实行一步到位的方式选任法官。全省三级法院共选任员额法官2915人,占全省法院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总数的33.1%,实际预留员额总数15.3%。目前法官平均年龄为43.4岁,比原有法官的平均年龄降低4.3岁;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占91.3%,全省法官队伍呈现出梯次结构配备,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

  目前,全省法院进入员额的院领导和法官,全部按照新的审判运行机制执法办案。

  按照“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要求,全省法院入额法官组建900余个合议庭,裁判文书全部由独任法官或合议庭直接签发。同时,改革审委会运行机制,审委会只讨论涉及国家外交、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以省法院为例,改革后审委会研究案件比2014年下降65%。

  吉林省以法官员额选任为突破口的司法改革工作走在了全国司法改革的前列,并成为全国唯一一个全部完成员额法官选任、全部按照新的审判机制运行的省份,得到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

  【聚焦】

  大法官坐堂审案

  2015年12月4日,第二个“国家宪法日”当天,一起正在开庭审理的案外人执行异议案件吸引众人驻足旁听,二级大法官、省法院院长王常松身穿法袍坐在审判长席上,担任此案的主审法官。

  这是全省法院落实进入员额的院领导和法官必须一线办案的一次实证。

  去年10月底,全省三级法院员额内法官选任工作全部结束。省、市、县三级法院院领导入额比例分别限定在30%、40%和50%。全省法院共有372名院领导入额,占院级领导职数的45.9%。其中,省法院5名院领导入额,占院级领导职数的31%。所有进入员额的院领导必须独立主持庭审或承办案件,且办案数量必须达到本院入额法官人均办案量的规定比例。以省法院为例,自2015年6月组成新的审判组织办案以来,5名入额院领导共审结30件案件,全部完成2015年办案任务。目前,全省法院进入员额的院领导已全部到审判一线办案,共审结案件2541件。

  院长审案是法官职能的一种回归,全省法院进入员额的院长、副院长最大限度地剥离了行政事务性工作,担任主审法官,亲自参与案件审理,并将主要精力放在司法审判上,积极承办或者担任审判长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聚焦】

  白城中院:完善司法责任制谁办案谁负责

  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员额制法官选任工作完成后,积极探索落实司法责任制,切实做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制定了《审判责任制实施办法》《审判质效考评办法》《法官会议工作规则》《裁判文书制作签发实施办法》《人员分类管理办法》和《未入额的院、庭长履行职务规则》等制度,完善《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使司法体制改革后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成立资深法官咨询委员会,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研究,为合议庭正确适用法律提供咨询意见。建立实习法官助理制度,与白城师范学院签订协议,选用12名法学专业在校生到法院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协助完成审判辅助工作。

  【聚焦】

  梅河口法院:司法改革改出审判新质效

  法官员额制关乎每一名具有法官身份人员的切身利益,如果处理不好,很可能挫伤士气甚至直接影响改革的成败。如果处理得当,则意味着在司法改革进程中成功走出关键一步,也将充分调动起每一名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进而推动改革稳步向前发展。

  为此,梅河口市人民法院紧抓员额选任这一首要环节,严格规范选任程序,先后制定法官入额选任实施办法、笔试考务规则和面试实施细则多个文件,以确保选任工作公平公正,并结合梅河口法院实际情况,兼顾每个人实际利益,以实现改革的平稳过渡。

  改革前,梅河口法院有77人具有法官身份,经过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审批后,产生员额内法官43名。年龄结构上,30岁以下8人,31岁至40岁7人,41岁至50岁21人,51岁至55岁7人,年龄结构优化;学历结构上,本科学历15人,研究生学历3人,学历层次提高;任职情况上,院级领导4人,庭长、副庭长20人,一般法官19人,各业务庭庭长、副庭长均选入员额,办案力量进一步增强。

  与员额制改革同步推进的,还有办案责任制的落实。按照以案定人、案件数量与法官人数基本相适应的原则,梅河口法院合理调整案件量和人员配备,抽调39名员额内法官组成13个合议庭,每个合议庭包括3名法官,由一名审判长和两名合议法官组成。

  以往办案实行三级审批,法官写完判决书,需要经过庭长审核签字,再交由院里分管领导签字确认,一趟流程走下来,效率不高。改革后,梅河口法院将裁判文书签发权下放,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规定由独任法官签发;合议庭承办的案件,由具有文书签发权的审判长签发,真正实现了“由审理者裁判”。

  以梅河口市法院海龙法庭为例,共受理案件659件,审结513件,结案率为80.73%;而2014年同期受理案件685件,审结490件,结案率为71.53%。该庭办案法官承办案件已达190件,结案173件,收结案分别同比上升15和17个百分点。整个梅河口法院员额内法官收、结案数,分别同比上升10至20个百分点。

  随着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法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等改革内容逐步落实。实践证明,很多法官已经变压力为动力,工作积极性比原来更高了,梅河口市法院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等方面都有显著提升,审判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信息化带来便民新变化

  2015年11月3日,省法院大会议室不时传来阵阵掌声,全国法院第三次信息化工作会议在这里召开,与会领导和嘉宾共同见证了“吉林电子法院”开启的审判执行工作全新模式。

  吉林电子法院于2015年6月正式开通上线,标志着国内首家“全业务覆盖、全天候诉讼、全流程公开、全方位融合”的电子法院建成。吉林电子法院集合网上立案、网上审理、网上执行、网上拍卖、网上信访、网上阅卷、网上公开、网上办公等,并获得了国家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标准认证,把全部诉讼活动从线下搬到线上,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腿,让百姓少跑路”。

  全省电子法院整体上线以来,当事人和律师通过网上立案25854件,其中民事一审案件24377件,占同期民事一审案件受案总量的32.5%。

  接下来,带您了解“吉林电子法院”使传统办案方式发生哪些变化。

  变化一:当事人只需登录域名为“www.e-court.gov.cn”的吉林电子法院网站,在完成注册、扫描身份证、实名识别、填写基本资料等环节,等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网上银行、支付宝等平台进行诉讼费用的在线支付,提交完善的资料后可打印凭证,并自动生成案号。当事人和律师彻底摆脱了诉讼行为受时间、空间和法官工作等因素的影响,可以随时随地连接法院、即时接受诉讼服务,实现了法院24小时诉讼服务“不打烊”。

  变化二:吉林电子法院具备完整的视频会议系统,网上审理适用于当事人在外地或不方便出庭的案件。当事人只需满足拥有1M-2M网络,并配备一个摄像头,即可打开浏览器进行网上庭审。审判全程结合快速摄像机,多角度收集网络法庭内的视频信息,并对整个庭审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庭审结束后,立刻制成光盘,方便存入案卷留档。全省法院网上审理案件21876件,审结14458件。

  变化三:吉林电子法院依托全国法院执行指挥系统,建成了“网上执行局”,实现与银行“总对总”网上查询连接,执行法官足不出院就可在全国范围内查询,并申请办理被执行人存款查封冻结事宜,“老赖”的金钱、财物再难“躲猫猫”,彻底改变了以往只要案件不在辖区银行均需要异地冻结和扣划的被动局面。全年共查询案件31115件,查询到财产线索70996件,网络冻结35396.16万元,网络扣划269.16万元。

  变化四:省法院加大司法拍卖方式改革力度,全省三级法院均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成为全国少数几个全省法院整体入驻淘宝网的省份。司法拍卖财产大到房产、汽车,

  小到首饰、配件,淘宝网“下单”均能买到。“亲,全部都是零佣金!”目前,已实现网上拍卖1566件,溢价率普遍高于传统司法拍卖。

  变化五:电子法院远程接访功能省去信访人奔波之苦,大大缓解法院信访接待压力。信访案件数据库的建设,使信访案件案由、信访频次、是否化解等情况,无论是信访局任意法官,还是上级法院、政府信访部门,均实现了信息共享,只要点击信访接访按钮,即可调取情况,及时开展信访化解工作。全年共组织远程视频接访79件次。

  变化六:吉林电子法院充分发挥整合功能优势,把法院业务全部纳入网上办理。当事人和律师在任何有互联网的地方足不出户就可以轻松登录、交换证据以及参加庭审,办案法官利用法官、原告、被告三方可视的诉讼记录阅览平台主持网上证据交换,利用云会议系统主持网上开庭、网上调解和网上远程接访。

  变化七:法官通过移动办公终端,无论出差还是下班回家,都可以随时随地办理案件,覆盖网上证据交换、网上审理、网上调解、网上执行等业务。

  “吉林电子法院”走在了全国法院前列,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省委书记巴音朝鲁等领导的高度评价,并被中央改革办选为全国改革优秀案例。

  【聚焦】

  蛟河法院:率先开通运用落地开花

  蛟河市人民法院作为全省县级市“吉林电子法院”建设先期试点单位,在全省率先完成并开通电子法院。

  自开通以来,实现网上立案1032件,其中,民商事案件997件,行政案件5件,民事二审28件,执行2件;网上证据交换58件;云会议12件。

  电子法院的开通,取得了显著效果,也让群众参与诉讼的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电子法院网上立案、缴费功能,当事人足不出户实现网上立案。当事人还能即时收到案件节点短信提醒,随时可以了解进展情况。以往案件审理大部分时间用于举证、质证,甚至有些案件开庭3、4次。网上证据交换后,办案法官感受最深的是,庭审时间节约了近三分之二。

  为方便当事人及律师阅卷及复印材料,在全省率先完成纸质卷宗到电子卷宗的飞跃,扫描录入2010年以来的电子卷宗13706件。

  蛟河市法院还积极试行网上审核文书,实现文书签发时间均有留痕,督促庭长、主管院长及时签发文书。投入使用了审判管理系统和OA系统,实现了无纸化网上办公。借助信息技术完成案件流程监控、审限跟踪、案件归档、案件排查、质效评估、信访管理、上诉管理等各项工作,实现对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全方位、实时化的监督管理。

  为解决“执行难”问题,蛟河市法院开通了执行指挥中心,实现与工商银行等18家银行“总对总”网上查询连接,网上查控408件,冻结24件,执结案件20件。同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拘传、罚款、拘留、限制出境、加大信用惩戒力度等强制措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22人,司法拘留38人,以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5人,执结了一批执行积案。

  蛟河市法院还通过移动公司短信平台,将日常生活中的典型案例,通过编发感悟性、警示性短信进行普法宣传,切实将法律知识送到广大群众手中,维护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全年共发送公益短信90多条,受教育人群达到40万人次。

  为提高农民的法律知识,增强广大农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觉悟和能力,在蛟河市广播电视台先后举办《如何防范卖粮的陷阱》、《农资产品常见涉法问题》法律专题电视讲座,为广大农民送去法律的“及时雨”。

  【聚焦】

  东丰法院:“隔空庭审”呈常态

  电子法院是一项系统化工程,贯穿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是一次全新的、对于以往诉讼模式具有颠覆性意义的大胆尝试,对推动新时期人民法院办案信息化、智能化、科技化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吉林电子法院上线运行后不久,省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借助吉林电子法院平台,当事人身处两地完成庭审。这次庭审,是省法院首次运用电子法院三方实时云会议系统跨省远程开庭审理案件,为以后不同属地、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到庭的案件,探索了新的审理模式,既减少了群众诉累,又节约了审判资源。

  继省法院首次运用电子法院实现“隔空庭审”后,不断传来全省法院运用电子法院进行网上庭审的实例。

  东丰县法院通过吉林电子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拖欠电线电缆款纠纷,原告身在沈阳市,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到法院参与庭审,到庭的委托代理人又不是很了解案情,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办案法官借助吉林电子法院平台进行网上庭审。过去,因一方当事人未到场或者委托代理人没有代理权限,双方无法即时达成和解协议。现在,未到庭审现场的当事人可通过电子法院进行线上“面对面”,原告法定代表人虽身在沈阳也可对调解协议内容现场确认,达成和解。

  目前,东丰县法院网上审理已呈现常态化,大量案件通过电子法院得到妥善化解。

  随着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的完成,办案法官数量大幅下降,案多人少矛盾极为突出的问题,电子法院、网上立案、立案登记制等工作对立案庭人员信息化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适应工作要求,东丰县法院对立案庭人员重新配置,实行党组成员担任立案庭庭长,并配置12名工作人员,有力保障了电子法院良序运转。

  针对电子法院运用初期,社会公众认知度不高的问题,东丰县法院出招不断,通过召开网上立案工作推介会,对网上预约立案工作向参会人员做了详细的介绍,将网上立案操作流程予以简单的演示;开办网上立案培训班,培训相关人员网上立案操作能力,采取小规模培训甚至是一对一培训的形式,组织律师、银行等金融机构相关人员做了细致、全面的培训指导20余次;设立网上立案体验区,通过现场操作向到院立案的当事人和辖区群众推广网上立案工作,指导当事人网上立案,并就网上立案操作规程、网上立案优点等方面生动地向当事人展示。

  作为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东丰县人民法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近年来,先后构建了覆盖全县14个乡镇、8个社区、252个行政自然村的三级诉前调解网络,在基层组织培养了500余名调解员,东丰县法院借力用力,大力开展网上接待、网上调解和电子法院推介工作,充分发挥了资源优势。

  【聚焦】

  延吉法院:“互联网+”好评不断

  好的制度需要好的执行,便民利民的举措只有运用才能起到效果,切实提高群众对“吉林电子法院”的认知度,真正实现广泛运用,是电子法院建设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举措。

  2015年,延吉市法院被确定为全省电子法院建设试点单位,为推进网上立案工作,坚持以律师事务所和金融、交通等部门入手,先后两次对律师进行网上立案、网上送达、证据交换、开庭审理培训。印刷吉林电子法院使用手册300本,发放给本院法官和全市律师,并鼓励诉讼参与人通过电子法院进行网上立案,促使广大人民群众对“互联网+”电子法院系统从陌生到了解、从被动适应到主动应用的积极转变,受到了群众和律师工作者的点赞好评。

  为进一步扩大电子法院公众认知程度,通过在诉讼服务中心张贴电子法院宣传海报和电子法院使用流程,利用LED显示屏全天不间断播放吉林电子法院宣传片,与《延边晨报》合作,开设了法院信息化建设专栏,每周一期刊登法院信息化建设及电子法院建设的相关情况,“吉林电子法院”深入人心,社会认知度不断提高。

  治院管队树立队伍新形象

  翟树全、王宝胜,这些耳熟能详的名字尚在公众耳边回荡。张作瀚,这名大安市法院基层法庭庭长的面容又映入大家眼帘。继翟树全、王宝胜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2015年,大安市法院舍力法庭庭长张作瀚再次荣膺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2015年是法院先进人物模范辈出的一年,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文明办对10名“吉林好人·最美法官”进行联合表彰。

  先模先进辈出的背后,是省法院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法院队伍的持续努力。全省法院从严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阻击队伍“六难三案”问题,坚持立整立改,巩固成果收效显著,队伍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司法能力进一步提高,廉洁意识不断增强,共有21个集体和35名个人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

  全省法院切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来吉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大力开展法治理念、职业操守和司法良知教育,培养广大法官崇尚法治、公正司法的法治思维,公正高效办案,真心司法为民。

  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加强队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高法院队伍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能力”主题教育,以在网站开设学习专栏、直播审判实务读书会、选拔演讲比赛选手等形式,深入开展向邹碧华学习活动。将专题教育与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司法作风建设紧密结合,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教育,认真查找解决“不严不实”问题。同时,省法院加大对下级法院开展专题教育指导力度,组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优秀党课评选,突出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驰而不息抓作风。组织开展“回头看”,以“钉钉子”精神深入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不断完善司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确保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聚焦】

  第四季度“吉林好人发布厅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承担着执法办案、明断是非、定纷止争、惩恶扬善、维护正义的神圣职责,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肩负着重要使命,发挥着规范、指引、评价、引领社会价值的特殊作用。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省法院组织全省法院开展“学习吉林好人,争做最美法官”活动,对涌现出的21名优秀法官在《吉林日报》进行事迹展播,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文明办择10名最优者作为“吉林好人·最美法官”进行联合表彰,“12.4”国家宪法日在吉林电视台“吉林好人发布厅”向社会公布。陈海彪、赵春梅、谭宏、孙海鑫、何芳松、栾胜友、蔺巍、赵景坤、张作瀚、李红广10名同志获此荣誉称号。

  2015年第四季度发布的10名“吉林好人·最美法官”均来自基层,他们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立足审判执行岗位、认真履行法官职责,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业绩突出,群众认可,是全省法官的杰出代表。

  省法院坚持以典型引路,号召全省广大法官和政法干警向模范学习,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聚焦】

  长岭法院:文化兴院硕果累累

  长岭县人民法院坚持以“文化兴院”为主导理念,以文化建设带动队伍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了大幅提升。2015年荣膺全国模范法院称号。

  长岭县法院采取多种形式把法院精神文化要求贯穿于干警日常工作之中,使之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启迪,集中组织学习上级文件、指示精神,将思想政治教育做到经常化;举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题演讲、书画摄影展、推选名言警句、“五四”青年标兵评选和“七一”党员宣誓活动等生动活泼的文化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推进法院文化建设。

  完善制定廉政建设、综合管理等8大类44项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成立政务督查小组,负责规章制度的督查落实。院长与领导班子、领导班子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抓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推行中层干部竞岗制度、“AB”岗工作机制等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和人才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了高素质法官在审判中的核心作用。

  出台《长岭县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试行)》,引导干警自觉规范司法行为、言谈举止和人际交往;建立败诉当事人回访制度,聘请社会各界人士25人为“执法执纪监督员”,加大外部监督力度;召开家庭助廉大会,开展以倡廉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及书画展,在党组会议及全院干警大会上进行经常性廉政风险提示;公布廉政举报电话,设立意见投放箱,方便当事人对审判执行工作予以全面监督。

  以《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专刊》和《法苑春秋》为载体,刊登廉政理论文章、廉政杂文、警示教育案例等,着力筑牢反腐倡廉防线;在院局域网开设“廉政文化之窗”专题网页,倡导廉洁理念,塑造肃廉精神;创建院歌《我们是人民的法官》、自编自导自演的老歌新曲《法院——感谢你》以及以廉洁奉献为主题的原创节目诗舞乐《唱响绿岭清风》展现了法官干警勤政、廉政素养。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从立案、诉讼到解纷,全省法院努力打造了一条司法为民的全程服务链。2016年,全省法院必会戮力前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吉林省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