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生猪毛利保险运行机制及启示

18.01.2016  13:16

  摘要:我国生猪价格波动频繁且波动幅度大,影响生猪生产和农民增收,建立完善生猪保险机制,对保护生猪生产者的积极性、稳定生猪市场价格具有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研究美国生猪饲养业与保险机制的发展概况,分析了美国生猪毛利保险的设计机制、对生猪和饲料价格波动的应对机制,最后得出可运用于我国实际情况的启示。
 
  关键词:美国畜牧保险,生猪毛利保险,保费补贴,期货价格
 
  猪肉在我国城乡居民的日常消费中占据着重要地位。近年来,我国猪肉价格波动周期越来越短,波动幅度加大,影响生猪的稳定生产。因此,如何保持我国生猪生产与价格稳定是政府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2014年1月19日,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扩大畜牧产品保险范围和覆盖区域,显示出决策层使用保险工具支持和稳定生猪生产的意向。美国保险市场较为完善,其生猪毛利保险具有业务成本低、较好防范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结合期货工具避免饲料等价格波动对生猪生产影响等优点,有效稳定了生猪生产及其价格。因此,本文通过研究美国的生猪饲养业和保障机制发展状况、分析美国生猪毛利保险运行机制,以期完善我国生猪风险管理体系,应对生猪价格周期性波动风险,促进我国生猪产业健康发展。
 
  一、美国生猪饲养业与保险机制概况
 
  美国是生猪生产大国,其生猪存栏量、出栏量和猪肉产量仅次于我国,居世界第二位。根据变异率,可将美国1990-2011年的生猪价格波动划分为四个周期,各周期活猪价格变异率落差高达34.7%、52%、37.4%、37.7%。这充分说明美国生猪价格波动大,生猪生产者同样面临着较高的市场风险。虽然美国生猪养殖场在20世纪90年代之后数量不断减少,但猪企数量和存栏量基本保持稳定,猪企数量始终保持在5万个左右,养殖规模不断扩大,达到平均近1000头的水平。
 
  美国农作物保险有70多年的历史,而畜牧保险于21世纪初开始发展起来。200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农业风险保障法》,该法案授权美国农业部风险管理局(RMA)开办畜牧保险。2001年11月,美国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董事会正式批准了第一款由政府补贴的畜牧保险产品:畜牧风险保障保险(Livestock Risk Protection Insurance,LRP),于2002年7月开始在爱荷华州正式销售。保险标的主要为生猪、牛、羊等家畜,承保的风险为畜牧单一价格风险,但不承保诸如家畜因疫病死亡而致的损失。保险合同到期时,如果畜牧市场价格(以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价格为准)达不到保险合同约定的价格水平,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人购买畜牧风险保障保险相当于购买了一份生猪看跌期权。
 
  2002年,美国农业部风险管理局推出生猪毛利保险(Livestock Gross Margin Insurance for Swine)并在爱荷华州试点。2007年在美国本土48个州正式销售。该产品主要承保被保险人饲养生猪的毛利(gross margin)风险,即生猪市场价值与饲料成本之差的风险。投保人通过投保生猪毛利保险把未来养猪的毛利事先固定下来,降低了生猪和饲料价格波动给生产者带来的风险。相对于生猪风险保障保险,生猪毛利保险把生猪价格风险和饲料价格风险整合到同一保险产品中,为生产者提供更全面、高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实现一张保单覆盖生猪饲养环节的主要价格风险,深受生猪生产者的欢迎。据RMA统计,目前美国市场出售的生猪保单中,87%为生猪毛利保险。联邦政府对生猪毛利保险的保费给予补贴,补贴率最高可达50%。
 
  总体来说,该保险机制受到了生猪生产者的欢迎,提高了其生产积极性,也有利于稳定生猪生产及其价格,促进生猪养殖业的稳定发展。一方面,美国生猪毛利保险打破了原来对生猪养殖灾难发生的时间、种类以及损失等数据记录的限制,数据可通过期货交易所获得,不用了解被保险人的具体损失情况,降低了业务成本;另一方面,猪企在购买生猪毛利保险项目时,虽然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补贴,但也需要投保人缴纳一定数量的保险费用,既提高了投保人的积极性,又有利于防范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同时,生猪毛利保险结合了期货工具,避免了玉米、大豆等饲料的单一价格变动对生猪价格造成的影响。
 
  二、美国生猪毛利保险机制的设计及其运行
 
  美国生猪毛利保险承保的是生猪生产者饲养生猪的实际毛利达不到预期毛利保证的风险,但不承保生猪因疫病、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生猪生产者的预期毛利和实际毛利均使用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价格计算,而不使用生猪生产者在当地购买饲料或出售生猪的实际价格,这样既省去了较大的业务成本,又能保证价格的客观性。以下简述美国生猪毛利保险运行机制。
 
  (一)每头生猪预期毛利计算
 
  生猪生产者投保时,RMA根据预期生猪价格(expected swine price,ESP)、预期玉米价格(expected corn price,ECP)和预期豆粕价格(expected soybean meal price,ESMP)等相关信息公布保险责任期间每月每头生猪的预期毛利(expected gross margin per swine,EGMPS),投保人可在线查阅。目前美国生猪饲养方式主要有自繁自育型、育肥型、早期断奶一育肥型,每种饲养方式下每头生猪的预期毛利计算分述如下:
 
  1.自繁自养型(farrow-to-finish operation)。自繁自养型饲养方式涵盖了从生猪繁育、分娩、保育、饲养至出栏屠宰。该饲养方式下每头生猪预期毛利计算方法采用爱荷华州立大学开发的生猪最优喂养方程(feed equation)。该方程把出栏生猪重量及饲料需求标准化,即喂养一头毛重为2.6美担(cwt)生猪需要12蒲式尔玉米、138.55磅豆粕,计算公式为:EGMPSt=2.6×0.74×ESPt-12×ECPt-3-(138.55/2000)×ESMPt-3 (1)
 
  式中:EGMPSt为保险期间第t月份出栏的每头生猪预期毛利;ESPt为生猪出栏月份的预期生猪价格,该价格由CME瘦肉猪期货合约决定,由于期货合同的标价是以每美担瘦肉猪侗体表示,因此乘以产量因子(yield fac tor)0.74,把猪侗体期货合约价格转变为毛猪价格;ECPt-3、ESMPt-3分别为生猪出栏前第三个月份的玉米和豆粕的预期价格。因为自繁自养型生猪饲养周期一般为6个月左右,出栏前第三个月份一般处于喂养阶段中期,用该月饲料价格代表饲养期饲料价格;豆粕重量除以2000是把豆粕重量以磅为单位转化为以短吨(short ton)为单位。因为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豆粕期货价格是按短吨为重量单位计算的。
 
  2.育肥型(finishing feeder operation)。育肥型饲养方式是专门饲养从重量约50磅左右的仔猪至出栏屠宰。该饲养方式下育肥至2.6美担重量的出栏生猪所需的饲料分别是9蒲式尔玉米和82磅豆粕,计算公式为:EGMPSt=2.6×0.74×ESPt-9×ECPt-2-(82/2000)×ESMPt-2 (2)
 
  式中:玉米和豆粕的预期价格用出栏前第二个月的期货价格表示,育肥型饲养方式的饲养周期较自繁自养型短,大约需4个月。
 
  3.早期断奶一育肥型(segregated early weaned operation)。该饲养方式专门喂养出生12-21天的早期断奶猪至出栏屠宰,其每头生猪的预期毛利计算公式为:EGMPSt=2.6×0.74×ESPt-9.05×ECPt-2-(91/2000)×ESMPt-2 (3)
 
  式中:把早期断奶猪饲养至出栏所需要的玉米、豆粕量与育肥型不同,其它完全相同。投保人需要在投保书中分别列出三种饲养方式下每月的出栏量。
 
  (二)生猪、玉米和豆粕预期价格确定
 
  计算每头生猪的预期毛利需要用到生猪、玉米和豆粕的预期价格。根据生猪毛利保险规则,预期生猪价格、预期玉米价格和预期豆粕价格均由芝加哥商品交易所交易的瘦肉猪、玉米、豆粕期货合约在预期价格发现期(expected price discovery period)的结算价平均值决定。使用期货价格度量预期价格既能保证预期价格的客观性,又具有科学性,因为期货合约的主要功能就是发现未来价格。预期价格发现期一般始于每月最后一个周五营业日前二个交易日(即一般始于周三),止于该月最后一个周五营业日,预期价格由预期价格发现期三个交易日每天收盘结算价平均值决定。如RMA2015年6月份发售的生猪毛利保险合同,需要根据6月24-26日三天的期货合约收盘价的平均值来测定2015年8-12月每月的预期价格。
 
  (三)保险合同的预期总毛利保证与实际总毛利计算
 
  通过计算三种不同饲养方式下每头生猪的预期毛利,扣除每头生猪预期毛利免赔额后即得每月每头生猪预期毛利保证,再乘以投保人申报的每月生猪目标销售量,即为每月预期毛利(expected monthly gross margin,EMGM),保障月份预期毛利之和即为保险合同的预期总毛利保证(total gross margin guarantee,TGMG)。
 
  使用保障月份交割的期货合约结算价决定的实际价格可以计算每种喂养方式下每头生猪的实际毛利(actual gross margin per swine,AGMPS),每月每头生猪的实际毛利计算公式与预期毛利计算公式原理相同,只不过需要把预期价格变为实际价格。实际生猪价格、实际玉米价格和实际豆粕价格由该月份交割的期货合约在最后三个交易日(last three trading days)的结算价格平均值表示,这三个交易日称实际价格发现期(actual price discovery period)。如果该月份没有期货合约交割,则用该月份临近二个月实际价格的加权平均表示。由于到期期货合约结算价格收敛于现货市场价格,因此,用最后三个交易日结算价平均值代表实际价格是合理的。保险责任期间,每种饲养方式下每月每头生猪的实际毛利乘以每月目标销售量即为每月实际毛利,每月实际毛利的总和即为保险合同实际总毛利。投保时每头生猪的预期毛利和实际毛利均可通过RMA在线查询得到,方便快捷,有利于投保人及时了解自己的投保信息、预期毛利、实际毛利。
 
  (四)保险费率影响因素及保费补贴
 
  生猪毛利保险的费率按月制定。影响生猪毛利保险费率的因素包括预期生猪、玉米和豆粕价格及其波动性程度,投保人选择的每头生猪免赔额等。生猪毛利保险费率计算是通过蒙特卡罗模拟法(Monte Carlo simulation)得出,而不是按照精算公式得出的。生猪毛利保险保费受联邦财政补贴,保费补贴率最高可达50%,与投保人选择的每头生猪预期毛利免赔额有关:投保人选择的每头生猪预期毛利免赔额越高,保费补贴率也越高。因为选择较高的免赔额客观上降低了保险人赔付的概率,保险费率也随之下降,较高的保费补贴率鼓励投保人选择较高的免赔额,以鼓励投保人自己多承担市场风险。
 
  (五)保险合同赔付
 
  如果保险合同实际总毛利达不到保险合同约定的总毛利保证,由保险人补偿其差额。被保险人在收到保险人发出的可能损失通知(notice of probable loss)后15天内,必须向保险人提交营销报告和销售凭证,以证明其生猪实际销售量,只要实际生猪销售量不低于目标销售量的75%,即可按照目标销售量进行理赔;如果生猪实际销售量达不到目标销售量的75%,那么保险人赔偿时按照实际生猪销售量与目标销售量比例进行赔偿。
 
  三、美国生猪毛利保险评价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一)美国生猪毛利保险的评价
 
  美国生猪毛利保险的主要优势:(1)美国生猪毛利保险操作简单,经营成本低。美国生猪毛利保险属指数保险(index insurance),因为生猪毛利保险的赔付与否主要取决于生猪、大豆和玉米的预期价格与实际价格,而这些价格均由公开透明的期货市场价格决定。投保人投保时,只要选择其每月生猪销售量和每头生猪的免赔额即可。因此,该保险产品具有操作简单,易于理解,且可以有效降低承保成本、节约大量理赔费用的特点。(2)生猪毛利由期货价格决定,且合同期间每月都会变化;生猪出栏重量和达到出栏重量所需的饲料量均实行标准化。这种特点使得生猪毛利保险最大限度消除了影响保险业运行效率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3)美国生猪毛利保险不仅是风险管理工具,还能向生猪生产者提供饲养生猪的毛利信号,有助于生猪生产者建立稳定预期。因为在投保时,投保人面对保险责任期限各月份出栏的每头生猪预期毛利,由生产者根据自己的生产成本自行作出生产决策,为生产者养殖生猪提供决策信号。(4)产品的定价基于期权定价理论,结合实际市场的供需关系和风险预期,是一种具有前瞻性的定价方法。美国生猪毛利保险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承保的风险单一,只承保市场价格风险,而不承保生产过程中的其他风险,如疫病风险、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风险等。
 
  (二)美国生猪毛利保险对我国的启示
 
  现阶段我国生猪产业风险化解工具仅限于能繁母猪保险和行政调控托市收储政策。虽然对稳定生猪价格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但是仍不能达到充分管理生猪市场价格风险、稳定生猪生产的目的。因此,必须进一步发展基于市场化的生猪生产风险应对机制,美国生猪毛利保险为我国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1.尽快建立我国的生猪期货交易市场。目前,我国北京、大连、浙江等地已经试点生猪价格保险试点,但由于我国没有生猪期货交易市场,实际操作中采取固定的猪粮比价6∶1作为赔偿的临界点,这种做法必然会产生逆向选择。即在生猪预期价格上涨时期,农民都不会投保,而在价格下跌时期纷纷选择购买保险,逆向选择会使保险市场难以有效运转。因此,我国应尽快建立生猪期货市场,在利用生猪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的同时,促进生猪价格保险的科学发展,对我国生猪市场的价格风险进行有效防范。
 
  2.把我国生猪毛利保险纳入到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中。生猪保费补贴要适度,既要考虑到生猪生产者的保费承受能力,也要考虑到补贴政策带来的财政负担。鉴于我国生猪饲养已经基本走向商业化规模饲养模式,生猪毛利保险的保费补贴不宜向农作物保险补贴看齐,而应适当增加投保人的保费负担比例。借鉴美国生猪毛利保险把保费补贴率与投保人选择的免赔额相挂钩的办法,可实行级差补贴率。
 
  3.加强生猪饲养标准化和生猪毛利保险基础研究。生猪饲养标准化的最大优势是为开发指数型保险打好基础,而指数型保险是避免生猪保险运行过程中出现道德风险的有力工具。加强生猪毛利保险基础研究,注重对玉米和豆粕价格变动对生猪价格和生猪毛利影响研究,特别要加强对蒙特卡罗模拟法在厘定生猪毛利保险费率的应用研究。
 
  4.建议在生猪毛利保险中附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风险。考虑到目前我国生猪生产者不仅面临价格风险,还面临着生猪疫病风险、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引发的损失风险,因此我国在开展生猪毛利保险同时,把生猪生产环节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风险作为生猪毛利保险的附加险种,由投保人自由选择投保,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至于疫病风险,由于存在较高系统性风险和道德风险,需要保险人具有更好的管控能力才能承保,可考虑暂缓承保,待条件成熟再承保。
 
  参考文献:
 
  [1]沈银书、吴敬学.美国生猪养殖发展趋势及与中国比较分析[J].世界农业,2012(4).
 
  [2]李冉、陈浩.美国生猪养殖业现状、特点和发展经验[J].世界农业,2013(5).
 
  [3]胡向东、王明利.美国生产和价格波动成因与启示[J].农业经济问题,2013(9).
 
  [4]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A risk management agency fact sheet: Livestock Gross Margin-swine[R]. Revised May, 2014.
 
  作者: 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 夏益国 黄丽 傅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