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农药登记收费制度研究(上)

26.02.2016  16:13

  摘要:美国自2004年实施了《农药登记提高法》逐步建立完善了农药登记收费制度,为农药登记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经费保障。本文概述了美国农药登记收费的法律依据,重点介绍了农药登记服务费的制度框架、收费程序和管理要求,并围绕完善中国农药登记收费管理制度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美国;农药;登记;收费;制度
 
  农药是重要的农业投入品,也是一把“双刃剑”。实施农药登记制度,是世界各国对农药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管理的通行做法和有效措施。FAO《农药立法与管理准则》规定,各国农药立法中应对各项管理活动的收费做出规定。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实行农药登记制度的国家都收取登记费[1]。美国于1947年颁布《联邦杀虫剂、杀菌剂和杀鼠剂法》(FIFRA),建立了农药登记制度,目前由美国环境保护局(EPA)下属的农药项目办公室(OPP)负责农药登记管理工作。按照收费的阶段和用途区分,美国农药登记收费主要分为农药登记服务费(申请登记时收取,主要用于支付登记评审费用)和登记维持费(登记后收取,主要用于支付再登记费用)两种类型[2]。本文研究了美国农药登记服务费的制度框架,重点介绍了收费程序和管理要求,以期为完善中国农药登记收费制度提供有益借鉴。
 
  1概述
 
  2004年以来,美国多次修订《联邦杀虫剂、杀菌剂和杀鼠剂法》,逐步建立了一套农药登记服务费管理制度。该制度适用于申请不同种类的农药登记、变更登记及农药残留限量制定,其目的是使农药登记评审进度更具可预见性,并将不同类型农药登记申请的费用与评审时间(即美国环境保护局依法做出评审结论的时间)相结合。2004年美国国会审议通过的《联邦杀虫剂、杀菌剂和杀鼠剂法》(修订版)又被称为《农药登记提高法》(PRIA或PRIA1)。之后,PRIA又经过两次授权变更,2007年授权变更为《农药登记提高更新法》(PRIA2),2012年再次授权变更为《农药登记提高拓展法》(PRIA3),该授权有效期至2017年9月30日[3]。
 
  农药登记服务费(简称农药登记费,英文为Pesticide Registration Service Fees,PRSF),是指在申请农药登记服务时支付的费用,用于进行评审和做出决定的有关支出,包括对农药产品登记、残留限量制定、相关风险及收益信息与分析进行评审和做出决定提供直接支持的官员或雇员,其他参与登记及相关风险和收益数据进行评估的人员或机构,以及相关的信息管理和计算机系统(包括软件)的维修维护费用等。
 
  2农药登记费制度框架
 
  美国农药登记费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主要按照两个层级进行分类管理:第一层级,按照化合物特点分类,分为传统农药(化学农药)、抗微生物农药、生物农药;第二层级,按照申请类型进行分类,如新有效成分、新用途、新产品等。在该管理体系下,每一个特定的分类与一种登记收费标准及其评审时间相对应。
 
  2012年10月1日,美国国会再次授权的《农药登记提高拓展法》(PRIA3)规定,申请农药登记时需缴纳登记费,未付费的登记申请将被暂停或退回。根据PRIA3规定,农药登记申请类型共分为18大类,涉及189种收费项目。其中,传统农药的登记申请分为新有效成分登记、新使用范围登记、新产品登记、进口和其他残留限量制定、变更登记和其他申请等6种类型63个项目,由OPP内设的登记处(RD)负责管理;抗微生物农药的登记申请分为新有效成分登记、新使用范围登记、新产品和变更登记、试验使用许可和其他申请等4种类型39个项目,由OPP内设的抗微生物农药处(AD)负责管理;生物农药的登记申请分为微生物和生物化学农药的新有效成分登记、新使用范围登记、新产品登记和变更登记,直链鳞翅类信息素(SCLPs),其他登记,植物嵌入式保护剂(PIPs)等7种类型69个项目,由OPP内设的生物农药与污染防治处(BPPD)负责管理;惰性组分、外部评审和其他申请等1种类型18个项目,相关业务涉及OPP内设的登记处等部门。
 
  美国对农药登记费收费标准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在不同的财政年度,收费标准和评审时间都可能发生变化。按照法规规定,一般对费用标准会有周期性的增长。如目前美国环境保护局实行的收费标准,在2012年PRIA3规定的登记费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5%,适用于2013年10月1日到2015年9月30日期间受理的登记申请,对2015年10月1日后提交的登记申请,EPA将在现行基础上再增加5%的费用。EPA将在联邦登记公告上公布更新后的登记费标准表,申请者应按照EPA最新公布的登记费标准进行缴费。
 
  3收费程序与管理要求
 
  3.1申请付费
 
  申请缴费时,申请者首先需要确认其登记申请类型及费用标准。EPA网站公布的“费用确认树形图”(Fee Determination Decision Tree,FDDT),允许申请者通过一系列的问题和选择来确定最合适的缴费类型。申请对应的费用类型和具体金额确定后,申请者可以通过支票、汇票或银行汇票向EPA账户支付,或者通过信用卡或在线支付系统(pay.gov)进行转账的方式付费,所缴费用必须四舍五入到整数位。如果使用pay.gov系统付费,费用类型和具体金额需要录入到pay.gov表格中。缴费证明应附在申请资料的前页,可以是支票复印件或者pay.gov的确认函,以便EPA核对申请者的费用与登记申请。在EPA接收申请后,将对申请者选择的登记类型和费用进行确认。如果EPA对此有异议,在适当的情况下,申请者将会收到一份补充缴费账单或退费。
 
  3.2设立农药登记基金
 
  美国财政部建立了农药登记基金,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存入基金中的资金(按照PRIA规定收取的费用)、基金投资的利息收入及投资购买或赎回。基金支出主要是EPA按照登记费的收取情况,支付相应登记评审或做出决定有关的费用,以及其他为执行规定所允许的开支。2013—2017年期间,在每个财政年度内,EPA将使用基金中的1/17,用于加强与工人保护有关的技术和管理工作,如开展农药安全教育项目等。对于未使用的基金,如果无执法支出需求,则应以方便取出的方式维护或存入银行,或投资美国国债或由美国担保基金,或投资、参股或其他合法的投资渠道,如信托或公共基金等。在与美国财政部协商后,上述所获得的投资收益,EPA可以用于规定范围的支出。
 
  3.3登记评审时间
 
  申请人按照PRIA的要求缴纳登记费后,登记评审应在受理申请及相关费用21天后开始。首先,开展初始内容筛查。EPA应对申请的初始内容进行筛查,EPA需要确定相关的费用支付情况,或至少支付了25%的登记费,但其申请材料中含有费用减免申请及相关的支持资料;申请资料中含有所有表格、数据、标签草案并按EPA公布指南中要求的格式提交。其次,完成初始内容筛查后,EPA应进行初步技术筛查,时间应在开始评审45天之内(对于评审时间不超过180天的申请)或在开始评审90天之内(对于评审时间超过180天的申请)。初步技术筛查时,EPA需要确定申请资料是否准确、完整;申请资料是否与拟申请的标签内容一致,是否与拟建立的残留限量或限量豁免的要求一致,如果按照要求需要进行全面的评审,所提交的资料是否足以批准申请。
 
  在完成初步技术筛查前,如果EPA认为该项申请不符合初始内容或初步技术筛查的要求,且申请者在接收到不符合要求通知的10个工作日之内未能纠错,则EPA将退回申请。EPA应在完成初步技术筛查后的10天内,尽量提供一份退回申请的书面通知。
 
  对自愿缴纳了登记费的申请,其评审时间从EPA受理到全部费用缴纳凭证的当天开始计算。评审时间的延展,EPA和申请者需书面同意延长评审时间。
 
  3.4核算与审计制度
 
  EPA应每年通过财务声明的形式,提交农药登记费收支情况,财务申明需满足《1990年首席财务官员法》(含修订)、《1994年政府管理改革法》(含修订)的有关要求,同时提供财务账单,以说明农药登记费的开支情况。
 
  年度审计要求进行财务分析,包括征收的费用及支付情况、资金划拨及分配合理性的解释等情况。EPA检察长每年应按照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并向EPA和相应的国会委员会报告审计中发现的情况及提出的建议。
 
  3.5年度报告制度
 
  每年3月1日,EPA应公布年度报告,总结PRIA的年度执行情况。该项要求最晚于2005年3月1日实施,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1日。报告内容应包括完成评审的申请量及每项申请的评议时间,申请评审和做出决议所需的人力、物力等。EPA应采取有效的方式公开年度报告,包括将报告在EPA网站上公布。
 
  除了上述年度报告,在2016年10月1日之前,EPA应向美国众议院农业委员会和参议院农业、营养和林业委员会提交报告,其中包括对小型企业登记维持费影响的分析。小型企业一般是指雇员不超过10人、年全球收入总额不超过200万美元的企业。EPA在进行上述分析时,报告中应包含符合上述条件且已支付登记维持费的小型企业数量、每个公司持有的登记产品数量等信息。
 
  作者:李富根 马凌 赵东涛 张海鹏 潘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