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必要性审查”很重要你知道吗?

22.03.2016  19:46
      为进一步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职责,汪清林区检察院结合在押人员投诉处理机制试点工作,  积极探索、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汪清林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干警充分了解在押犯罪嫌疑人高某、孙某的综合情况,包括办案部门提供的犯罪事实材料和汪清森林公安局看守所提供的犯罪嫌疑人入所后的悔罪表现、认罪态度等,对上述两名在押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必要性立案审查,经审查上述两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均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相关规定,建议刑事检察部门对上述两名犯罪嫌疑人、改变强制措施。

  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的办结有力维护了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体现了宽严相济、公平公正的法律原则。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是为了维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工作顺利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