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餐饮立规 长春消费者吃下“定心丸”
动动指头,美食上门,使网络订餐成为“科技改变生活”最生动的注脚之一。但网络订餐在为我们提供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食品安全和售后服务方面的隐患,卫生状况差、安全无保障,更成为了行业发展的“硬伤”。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给网络点餐消费者吃下了“定心丸”。那么,该意见稿的出台,将会为广大消费者、餐饮单位、第三方网络平台带来哪些影响呢?日前,记者深入我市部分餐饮行业,走访了消费者,了解新规带来的变化。
亮“证”成基本门槛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朝阳监督管理所监督员张健壮的日常工作是负责监管业户。每天,他奔走在辖区内,了解业户的经营情况,及时进行监管。可是近年来,由于网络订餐的飞速发展,他在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中出现了新的困惑。
“通过我们监督检查发现,没有实体店的经营餐饮单位确实存在,这也成为了监管中的最大难题。这种没有实体店的经营场所在检查中很难发现,而且卫生不达标,脏乱差的现象更是屡见不鲜。”张健壮说。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中最重要的规定就是要求网络外卖平台的各商家不仅要有实体店铺,更要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张健壮说:“实体店加上经营许可证,提高了商家进入网络的门槛,从源头上解决了执法部门监管难的问题。”同时要求商家网上公示的门面、大堂、厨房等图片应当与实体店一致,菜品信息、主辅料等也应当与实际菜品和所用主辅料一致,杜绝以往网上卖家“挂羊头卖狗肉”的欺诈行为,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在《征求意见稿》中,送餐人员也被纳入了监管范围,送餐人员应当避免直接接触食品,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并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使用能保证食品安全的保存、配送措施。
这听上去是对餐饮企业的严格要求,可是在已经从事多年互联网销售的餐饮业人士徐坐洲看来却是利好消息:“出台这个办法以前,整个行业并不规范,现在办法出台后对于我们这样立志于把外卖服务做好的企业是一个规范和引导,对于其他企业和单位会有压力和动力,促使大家齐心协力做好整个行业的服务和品质,这样顾客满意度自然会提高,市场份额也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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