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音乐版权专项整治 未授权作品被责令下线

10.07.2015  18:01

据报道,国家版权局下发最新通知,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行为。通知要求2015年7月31号前,各网络音乐服务商必须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

 

目前,我国网络音乐版权传播比较混乱,包括传播未经授权音乐作品的现象也较普遍,主要的问题在于维权成本高,诉讼赔偿低,创作者权利得不到有效保护。通知特别指出,为了加强对音乐作品著作权人权利的保护,规范网络传播音乐作品的版权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以及《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相关的规定,以及“剑网2015”专项行动有关工作部署,从今年7月份开始,启动规范网络音乐版权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于网络音乐服务商的版权执法监管力度,推动建立良好的网络音乐版权秩序和运营生态。

 

通知责令各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对未经授权的音乐作品的传播,并于7月31号前,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对于7月31日之后仍继续传播未经授权音乐作品的网络音乐服务商,国家版权局将依法从重从严查处。分析人士称,国家版权局此举无疑会增强社会各界的版权意识和版权保护,改善目前在线音乐版权保护不力的局面,从而推动建立良好的网络版权秩序和运营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