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发帖炫耀肇事逃逸未被抓 是受害者自己发的?

08.01.2016  11:52

原标题:网友发帖炫耀肇事逃逸未被抓其实这是受害者自己发的?交警部门:确有一起事故,他们正在加紧调查,并敦促肇事者自首

网友在百度贴吧长春吧里发的帖子

网友在新浪微博发文,与百度贴吧帖子内容大部分一致

该网友自称是受害者,后对记者说贴吧帖子是他发的

这是怎么回事儿?

1月6日晚,有网友在百度贴吧长春吧发帖,称肇事逃逸没有被抓,很开心。

昨日18时,又有网友称他是发帖的人,并称自己其实是事故的受害者。

读到这,你被绕迷糊了吧?对此,交警表示,确有一起事故,肇事者逃逸,他们正在加紧调查,并敦促肇事者自首。

6日22时

网友发帖:炫耀肇事逃逸

6日22时17分,有网友在百度贴吧长春吧里发了这样一个帖子:刚过完年,1月4日的晚上,和朋友喝了点酒,这时候准备去开车,说实在的真有点看不清楚,看车都两个影,也忘了在哪喝的了,迷糊的把车开上了路,还往(忘)了开车灯。在春郊路上,隐约的(地)看到一个人,我决定让一下,发现他旁边还有一个人,没办法只能撞过去,当时酒就醒了,一个加速把那个人状(撞)的(得)飞了起来,不管了加油跑,也不知道人是死是活,昨天纠结了一天,是不是要去自首,万一人死了,那里有监控,抓到我又是酒驾又是逃逸非判几年不行,决定下午去那个路口打听一下,听说撞的人没死,而且出事的路段监控也不是很情绪(清晰),哈哈侥幸啊,又在附近108中学那里大体打听了一下,听说被撞的那个人好像还是个外来务工的,那我还担心什么?果断晚上回家喝酒庆祝一下,还好当时我没开车灯,各位车主告诉大家一个最重要的事情,长春晚上的监控都不怎么好使,晚上的时候弄点东西在车牌上,就算出在(再)大的事情,跑就完了,今天晚上又喝了点,什么也不说了,开心。

帖子迅速在网上发酵,很多网友表示愤慨,认为发帖人太猖狂,也有网友认为帖子说的事是假的。

7日14时

记者踏查:证实有逃逸案

新文化记者于7日14时许,赶到春郊路,该路段位于长春市普阳街与翔运街之间。在春郊路中间段,确实如帖中描述,有一所中学,不过并不是108中学,而是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东校区)。路段南侧是老旧小区,北侧有多家单位和新建商品房,不过路两侧一楼基本都是门市房。在靠近八十七中学附近,记者在一家手机店和一家超市了解到,1月4日22时左右,确实在附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

手机店老板说,当时他还没关店,因为有个朋友要来借钱,所以时间记得清楚,“店里就我一个人,所以也没有出去看,但我听到的声音真是太响了,不是撞人的声音,而是驾车逃跑的声音,后来我听说是一辆捷达车肇事后逃逸,所以我怀疑这辆车是改装车,动静太大了。

附近一位居民说,肇事车是由西向东行驶,出事后,加速跑向翔运街方向。

手机店对面超市的老板说:“虽然事发时我没有看见,但事后有警察,还有两个人来我店里打听情况,其中一个可能是伤者,头部缠着纱布,来问有没有监控。

在八十七中学门卫室,一名保卫对记者说,学校有监控探头,警察为此案也来调查过。

7日16时

交警:敦促肇事者自首

16时,记者来到绿园区交警大队,车宣科科长王浩表示,1月4日晚在春郊路上确有一起肇事逃逸案,警方在案发后就已经受理,也进行了走访和调查。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破当中,警方敦促犯罪嫌疑人能主动投案自首。

据该大队一名民警介绍,长春市的监控摄录非常清晰,除非个别出现损坏而未及维修,否则不管车速多快,车牌号都能清晰地拍下来。

7日19时

网友自称受害者 承认发帖

18时许,一名网友在新浪微博上发文,同样是在炫耀肇事逃逸未被警方抓到,行文与百度贴吧里的帖子内容大部分一致。

但19时许,该网友在评论中@长春交警称自己是事故受害者,并很快将那条“炫耀”微博删除。

随后,记者通过微博私信与他取得了联系,之后他多次核实记者的身份,才加了记者的QQ,然后讲述事情经过。他说,他是1月4日晚春郊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假装“肇事者”在贴吧和微博上发文,是为了吸引更多的关注,以帮助他找到肇事者,“是有点冲动了……我当时就想删帖了,但删除不了。

该网友自称姓唐,今年34岁,来自榆树,在春郊路附近租房。他描述了事故的经过:我从来没得罪过人,但我怀疑那辆银色捷达车是故意从后面撞我的。当时没有声音,我被撞飞了起来,车没有停下而是加速跑了。因为没有开车灯,我的同伴没看清肇事车的牌号。我也是后来看到监控之后才知道发生了啥事儿,后来去了208医院,头部缝了三针,现在腰和腿全都肿着呢,幸好没骨折。一天住院费就要500多块,还只是打脑震荡的药,因为没钱住院,现在已经回家养着了。我父亲去世早,母亲一直在给别人家当保姆,我来长春打工,有时也摆摆地摊,没挣多少钱。

记者:这件事挺轰动的你知道吗?

网友:我知道,我这属于在网上散布谣言,正常情况下是要拘留的,如果造成恐慌还有可能判刑。其实我也挺后悔,但帖子也删不掉啊。

记者:你怎么想要用这个办法吸引注意的?

网友:这是我自己想到的,发帖的时候还故意打了很多错别字,哎,是有点太冲动了。

7日20时

交警:继续调查交通事故

昨日20时许,记者又与绿园区交警部门取得联系,他们表示,无论发帖的是肇事者还是受害者,他们都会继续加紧调查此次交通事故,并敦促肇事逃逸者尽快自首。(新文化记者 文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