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稳步推进2018年“网剑行动”
2018年,市工商局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要求,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以联席会议为平台,以营造良好的网络市场环境,促进网络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为目标,统筹推进,协调配合,“网剑行动”初见成效。
一、畅通外部协调机制,加大协同监管力度
一是本市跨部门协作。 组织召开全市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会同10家成员单位联合开展“网剑行动”。通过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执法,进一步规范了网络经营主体资格,持续加大了对网络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提高监管效能,维护网络市场秩序。 “网剑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网上检查网站、网店29352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662次,清理网上违法信息1160条,责令整改网站32个。近日,“网剑行动”已通过省联合督查组验收,并获得充分肯定。
二是开展跨地域协作。 在建立本地跨部门联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展跨地域合作,处理外埠转办3件、向外埠移送1件,联系厦门市市场监管部门协助删除长春某汽车零部件公司自行维权5个月未果的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黄页网站信息,维护了本地企业合法权益。
二、完善内部协作机制,系统内跨部门联合开展“网剑行动”
为了完善网络市场监管的内部协作机制,推进跨部门、跨区域的监管协作,市工商局出台《长春市工商局关于开展2018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的实施方案》,以全市各基层分局为落实单位,以规范网络经营主体资格、查处制售侵权假冒伪劣网络商品行为、整治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对网络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打击力度、规范网络合同格式条款等六个方面为重点,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及时纠偏查处网络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市系统共查办网络案件92件,向公安移送案件1件。
三、加强以网管网能力,实施大数据定向监测
为了精准高效的获取违法线索,为“网剑行动”开展提供有力支撑,市工商局积极寻求与第三方大数据技术服务商合作,实施大数据定向监测。目前,已开展4期监测,全面掌握了我市本地网店、网站、微信公众号、外卖商家等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并对我市民营医疗机构网上发布违法广告、教育培训机构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广告未标注“广告”字样、餐饮外卖平台商家未公示证照、房地产信息发布平台未对广告内容核对等行为进行了监测,共获取违法线索1093条。市工商局集中约谈整改了中介、外卖等第三方平台企业,并将其余线索全部依法办理,同时为有效推进违法线索的查办,下发第三期《工作指导》并组织定向监测线索处置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