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出台意见 要求3-5年内“网上供销社”覆盖全省
近日,河南省供销合作社出台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明确通过3~5年的努力,构建起全省性电商平台和区域型、专业型电商平台相互支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电子商务经营服务体系。力争到“十三五”末,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80%以上,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比例达到70%以上,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占全省供销合作社销售总额比重达到40%以上。
搭建全省电子商务平台。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河南省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电子商务、产销对接、数据处理、支付结算、信息服务、项目融资、培训引导等方面的优势,为各级供销合作社及社属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提供平台支持,并逐步将服务延伸到系统外相关经营服务主体。加快技术研发、人才储备、品牌营销,申领支付牌照,完善电商功能,确保网络安全。
发展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意见要求在各级供销合作社中组建电子商务龙头企业,作为市场主体负责建设电子商务平台或与其他电商平台的对接,负责组织本行业主营业务、本地特色产品尤其是特色农产品的上线交易,负责开展产品包装、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线下服务,负责承接国家及地方电子商务惠农项目等,主动承担当地电子商务发展任务。
选择适合的电子商务运营模式。意见强调着力搭建“四位一体”(电商公司、电商协会、运营中心、中转物流)的电子商务运营构架,注重线上线下服务和产品基地建设。积极与全国供销总社、省供销合作社平台对接,与淘宝、京东、1号店等国内知名的电商平台合作,借助微信、微商等移动互联网所提供的第三方平台,找准适合各级供销合作社发展的电子商务运营模式。
改造服务终端和前沿阵地。意见要求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点遍布城乡的资源优势,切实加大村级综合服务社、便利店和社区超市等基层经营服务网点的信息化改造力度,通过完善网上便民服务功能,规范经营服务和信用评价体系,主动承担商品代购代售、快件代收代发、信息搜集发布、中介服务提供等功能,着力打造网上便民综合服务中心。
加快建设物流配送体系。意见强调要加快推进“新网工程”升级提质,健全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等经营网络,加快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的经营服务新格局。加强与交通运输、农业、商务、邮政等部门及其他主要快递物流企业的合作,按照“统筹布局、资源互补、共同开发”的原则,合力推进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健全和完善以县级配送中心、乡镇物流中转站(基层社)、物流服务点(村级综合服务社)为支撑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实现“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
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县创建。意见要求用3~5年时间,在全系统创建约30个电子商务示范县,探索构建以电子商务企业为主体、以电子商务运营中心为依托、以农资和农产品电子商务为重点、以农业社会化服务和物流配送体系为支撑的县域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引领和带动县级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发展。同时,积极申报全国电子商务示范县。
(责任编辑:高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