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冒充缉私队长 诈骗亲友六百余万获刑16年

27.11.2015  10:15

   中新网丽水11月26日电 (记者 胡丰盛 通讯员 叶文兴) 中学老师辞职下海经商赚不到钱,“教书先生”竟然打起了诈骗亲友的主意。26,记者获悉,冒充“海关人员”诈骗亲友六百余万的郑某被浙江莲都法院以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20万元。

   下海经商没赚到钱 诈骗亲友

  今年46岁的郑某,曾在丽水多个中学任教师,下海后曾在上海经营百货店,也在丽水开过木门工厂,中途还在温州打过工、倒卖过香烟,但生意一直平平淡淡没怎么赚到钱。

  郑某认为,自己经商不成功的最主要原因就是资金不充足。

  于是,为了有一个更方便“借钱”的身份,他利用自己曾在温州海关某仓库打过工,把自己包装成了“温州海关缉私队的队长”。

  2009年开始,郑某不仅逢人就讲自己是“温州海关缉私队的队长”,还特意从网上购买了10多套警服,平日里在亲友面前也穿着警服露面。时间一长,亲友们也都相信了郑某精心包装的“温州海关缉私队的队长”身份。而郑某也开始了向亲友们“借钱”。

   投资香烟生意 忽悠亲堂哥上百万

  郑某树是郑某的堂哥,家里比较有钱,郑某便打起了他的主意。

  郑某告诉堂哥,自己正在做香烟的生意,可以利用关系从烟草公司拿大量低价香烟再转卖给香烟店,利润可观,为了让郑某树相信,郑某还时常带着郑某树去香烟店“送货”,造成生意很好的样子,信以为真的郑某树从2014年7月开始先后“投资”了上百万。

  然而,实际上收到“投资款”的郑某却基本都将钱款用于挥霍和支付欠款的利息上了。

  只见投入不见产出的郑某树曾经也怀疑过郑某,但是郑某用与烟草公司的“销售合同”以及“银行交易记录”轻易的就把郑某树又给忽悠了过去,而实际上这些销售合同和交易记录都是郑某树找路边的小广告伪造的。

   演过了头 偷鸡不成蚀把米

  在郑某的骗人生涯中,还闹过一段偷鸡不成蚀把米的笑话。

  经营手机店的黄某郑某是朋友,对郑某的身份也是深信不疑。郑某告诉黄某,自己手头有50只海关查扣的走私苹果6手机向低价处理掉,由于深信郑某身份,加之以往郑某也向周边朋友低价出售过几个手机,某便以3550元一只的价格向郑某订下了这批苹果6手机。

  而实际上,这34只手机全是郑某自己掏钱高价买来的,他这么做的目的只是为了让黄某更加相信他“海关工作人员”的身份,为以后的“借钱”铺好铺垫。

  果然,尝到甜头的黄某后来又向郑某追加“订购”总价值103.5万元的300台低价手机,并签订了供货合同,但后来因黄某要求郑某提供财产抵押而未能完成交易。

  莲都法院查明,2010年开始至2015年,郑某利用各种借口,从被害人郑某树,张某,范某等人处共骗得623万元。这些钱财均是被其用于挥霍和支付借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