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长 就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开展立法调研

22.09.2017  06:54

  20日,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长,就《吉林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草案)》进行立法调研。

  我省2015年被确定为国家地下综合管廊试点省,综合管廊项目启动后,我市制定了《长春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2015-2020)》,确定“一环、七射、多区”的干支综合管廊总体布局。按照“科学预测、合理布局、近远结合”的原则,至2020年,全市计划建设综合管廊179.7公里。今年截至目前,全市已建设完成管廊13.537公里。

  在实地调研临河街地下综合管廊后,调研组与公用、城建、规划以及水务、供热、燃气等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城市管廊建设要充分考虑项目需求,统筹布局,相互配合,协调推进”“管廊后期运营,应采取智能化管理”“为保障项目的可持续性,需要解决好入廊费和运营费的定价和收取问题”……现场,与会人员就因地制宜、区别对待新老城区管线规划建设问题,管线管廊有偿使用费是由运营单位和管线单位协商确定还是由政府定价的问题,综合管廊运营单位和管线单位维护责任划分、障碍处理流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维护费用等相关问题,畅所欲言,就《吉林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对我市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表示回去后要尽快研究,吸收归纳好的意见建议,充实到《条例》中,出台高质量的《吉林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

  市人大常委会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