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统战部授予吉林省司法厅“全国统战工作实践创新成果奖”
中共中央统战部授予吉林省司法厅
“全国统战工作实践创新成果奖”
近日,中央统战部下发文件,授予吉林省司法厅“全国统战工作实践创新成果奖”。
此次受奖的54项实践创新成果及其单位,是中央统战部从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统战部推荐申报的314项工作成果中优中选优,经中央统战部部长办公会审议决定的。
吉林省司法厅在开展“组建百支‘同心·律师服务团’实现法律帮扶全参与全覆盖”工作方面成绩突出,效果显著,是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唯一获奖单位。
近年来,吉林省司法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突出“问题导向、举措创新”,始终立足“活化载体、优化内容”,大力推动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开展“同心·律师服务团”活动,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常态,不断取得新成果新业绩,创造了具有吉林特色的律师服务“公益品牌”,发挥了党外律师积极投身“法治吉林”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2014年8月,中央统战部、司法部和全国律师协会在吉林市成功召开了全国“同心·律师服务团”工作会议,重点推广了吉林省在开展“同心·律师服务团”活动方面形成的特色和亮点、取得的成果和经验。
省司法厅律师工作指导处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