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起绕城高速公路合围区域以内黄标车禁行

21.11.2015  13:00

  城市晚报讯  为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长春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黄标车”限行范围和时间。12月15日起,绕城高速公路合围区域以内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

  通告所指“黄标车”是指经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合格,取得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但达不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发动机汽车或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发动机汽车。自2015年12月15日起,将现行的四环路以内6时至20时禁止“黄标车”通行的规定,调整为绕城高速公路合围区域以内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违反通告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黄标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长府通告[2014]5号)的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