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组团”绑架勒索500万购买仿真枪以假乱真

27.02.2016  09:06

本报讯(董传鹏 依宁 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张世剑) 25日,记者从检察机关了解到,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于某某等3人涉嫌绑架一案,在该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因为案情重大复杂,为保证案件质量,出庭支持公诉的是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玉武,担任审判长的是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院长马庆。

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于某某等3人多次预谋,精心准备,租赁车辆并贴膜,购买手机、电话卡、仿真枪等作案工具,经过踩点、跟踪,以有枪相威胁,将被害人陈某(女)绑架并实施暴力,向被害人家属索要500万赎金,并抢走被害人价值10多万元的财物。该案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是净月院推进检察改革后办理的较为重大、复杂的一起案件。

法庭上,杨玉武针对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的极力掩盖和狡辩,举证有序、反驳有力、举止威严,准确清晰地揭露了犯罪,并提出了合理的量刑建议,得到法庭的充分认可,当庭予以宣判。

庭审后,杨玉武说,当前全省检察机关正在稳步推进检察改革,强化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刚刚出台的《吉林省检察机关办案责任制暂行规定》明确要求,检察长对所领导处理的重大复杂敏感案件负有领导责任,并要求直接办理具体案件,对作出的决定承担责任。作为基层检察院的检察长,就是要率先落实改革要求,在办理最复杂的案件中勇打头阵,在承担最重大的责任上首当其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