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下降27% 卫计委等被点名

29.06.2015  10:50

6月28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务院关于2014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听取国务院关于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4年中央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

 

审计44个中央部门及303个所属单位,抽查财政拨款预算2213.49亿元(占其财政拨款预算总额的41%)。这些部门2014年度预算执行总体较好,“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比上年下降27%,部门本级公务用车改革基本完成。有的部门预算编报和执行还不够严格。农业部、司法部在部门预算中编报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6.14亿元;工商总局、文化部等8个部门和单位多申领人员经费或项目经费1635.19万元。预算执行中,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等7个部门和65个单位将项目经费或公用经费4.75亿元调剂用于人员支出,有的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人员经费来源渠道尚不规范,有的是人员经费预算安排不足。此外,还发现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和账务处理不规范等问题金额39亿元。

 

三公”经费、会议费等管理使用中还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因公出国(境)方面。一是卫生计生委、贸促会等5个部门和单位的8个团组擅自更改行程或境外停留时间,如故宫博物院的5人团组在智利、巴西期间,擅自增加4个参观城市,还向审计提供虚假行程单。二是海洋局、新华社等26个部门和单位超范围、超标准列支或由企事业单位等承担出国(境)费用1105.33万元。

 

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方面。一是科技部、文化部等33个部门和单位长期占用其他单位车辆,或以租赁方式变相配备公务用车122辆。二是贸促会、中科院声学研究所等21个部门和单位挤占其他支出用于车辆购置、运行维护,以及违规发放交通补贴等,共计1058.19万元。三是工程院、商务部等10个部门和单位超标准列支或由其他单位承担公务接待费169.66万元。

 

会议费方面。一是国家民委、司法部等27个部门和单位在京外、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134个。二是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26个部门和单位超标准支付、虚列支出或由其他单位承担会议费346.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