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全力为社区公共服务用房“扩容”

30.01.2015  12:53

  截至去年底,经开区13个未达到500平方米标准的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全部达标,所辖23个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平均面积由原来的407平方米增加至893平方米,同比增加了119.4%。在薄弱社区改造中,经开区财政投入租金、装修费、维修费总计543万元,投资及改造力度史无前例。改造后的社区公共服务用房正以全新面貌展现在社区居民面前,为今后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据了解,2014年以前,经开区所辖23个社区公共服务用房中,只有10个社区用房面积达到标准,与省、市对社区公共服务用房要求严重不符。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建设的薄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开区社区工作的开展,服务民生受到制约。

  为解决经开区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建设薄弱问题,2014年,经开区管委会将薄弱社区公共服务用房改造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着力点。为确保薄弱社区公共服务用房改造工作的顺利完成,出台了《经开区规范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建设的意见》,同时,多次召开薄弱社区公共服务用房改造专题会议,采取有效措施,使13个薄弱社区公共服务用房改造项目逐一得到落实。

  针对薄弱社区公共服务用房改造,经开区主要采取四种方法:一是借助相关机构搬迁,腾出办公用房,解决了东方广场街道新开河社区、花园路社区和临河街道浦东路社区公共服务用房。

  二是通过开发商提供用房,解决了东方广场街道大连路社区和东环城路社区公共服务用房。

  三是通过建设回迁楼,解决了兴隆山镇繁荣路社区公共服务用房。

  四是通过租用方式,解决了东方广场街道营口路社区、兰州街社区、世纪大街社区及临河街道卫星路社区、会展大街社区、北海路社区和兴隆山镇同心街社区公共服务用房。(记者 宋 莉 通讯员 高龙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