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吉林省家庭教育工作“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终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吉妇发〔2015〕29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扩权强县试点市妇联、教育局、文明办、民政局、卫计委、关工委:
2012年7月,吉林省妇联、教育厅、文明办、民政厅、卫计委、关工委等部门共同制定了《吉林省家庭教育工作“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今年是《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按照《规划》评估工作要求,省妇联联合教育厅、文明办、民政厅、卫计委、关工委等部门共同开展《规划》终期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主要目的
通过开展《规划》终期评估,进一步了解各地各部门所承担的家庭教育目标任务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家庭教育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查找实施《规划》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家庭教育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提出深入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策略措施和思路方法,为制定好新的家庭教育五年规划奠定坚实基础。
二、 评估工作安排
终期评估采取自查评估和抽查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一)自查评估阶段(2015年11月至12月)。各地由妇联组织牵头,联合相关部门、专家共同组成评估组,按照评估通知要求,对照《规划》终期指标测评表(见附件1)、数据采集表(见附件2、3),进行自查评估,完成本地家庭教育工作“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自查报告。
(二)抽查评估阶段(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在各地自查评估的基础上,省妇联、教育厅等有关部门与相关专家联合组成抽查评估组,赴部分地区,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抽查评估。
(三)评估总结阶段(2016年1月至2月)。在综合各地自查评估与抽查评估情况的基础上,形成《规划》终期评估报告,并据此起草下一轮家庭教育工作五年规划。
三、评估重点内容
(一)总结梳理经验做法。各地“十二五”期间家庭教育工作推进的总体情况,在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创新做法和经验模式。
(二)重点指标推进情况。依据《规划》终期指标测评表(见附件1),重点评估家庭教育工作体制机制、科学研究、政策法律、指导服务阵地、队伍建设、宣传实践活动、公共服务、早期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发挥媒介作用、指导服务社会化11个方面工作推进情况。
(三)分析问题并提出举措。在评估中,深入分析目标任务推进中的薄弱环节,重点梳理下一轮家庭教育规划中要突破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今后五年深入推进家庭教育的目标任务及策略措施。
四、评估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妇联、教育、文明办等《规划》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规划》的终期评估工作,切实加强对终期评估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协调,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完成。
(二)认真抓好评估实施。围绕《规划》的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实际,规范有序、实事求是地开展评估工作。妇联、教育等《规划》成员单位组成评估小组,切实深入基层,认真调查研究,扎实推进评估工作。运用定量评估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力求客观准确,既反映成效,也不回避问题。
(三)保证评估效果和进度。各市(州)妇联请于2015年12月15日前上报本地家庭教育工作“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自查报告、终期指标测评表、数据采集表、相关图片声像资料及电子版。自查评估报告要求紧扣评估重点内容,语言简洁、逻辑清晰,字数不超过5000字,填报数据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终期指标测评表、数据采集表所确定的指标。
(四)用好评估成果。《规划》是“十二五”期间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要以终期评估为契机,客观评估《规划》实施成果,总结推广经验,分析现状问题,提出建议对策,为进一步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为制定完善下一周期家庭教育规划奠定基础。
联 系 人:虞小美 李冬萍
邮寄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571号212室
联系电话:0431-81162361 81162358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吉林省家庭教育工作“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终期指标测评表
2.《吉林省家庭教育工作“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终期指标测评市(州)级数据采集表
3.《吉林省家庭教育工作“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终期指标测评县级数据采集表
吉林省妇联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文明办 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卫计委 吉林省关工委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