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调研组调研长春市文艺院团体制改革情况

14.11.2014  20:05

11月13日,省政协副主席薛康带领省政协常委、委员、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调研组,到我市就文艺院团体制改革情况进行调研,了解我市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效和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后生存发展存在的问题,并围绕继续深化改革所需的政策支持征求意见。市领导张晶莹、贾丽娜陪同调研。

 

2006年,我市被确定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城市。2012年9月,我市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工作基本结束。长春话剧院、长春评剧院、长春市杂技团等三家市直国有文艺院团先后完成了注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工作,成立了长春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在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工作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人员编制、财政资金、政策支持等方面精心策划、统筹安排;同时,我市出台相关文件予以保障,以改革促进文化繁荣,培育文艺精品创作。改制后,通过推进体制机制创新,长春演艺集团先后推出了儿童剧《大山里的红灯笼》等一批精品剧目,初获成功。

 

对于文艺院团在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演员工资待遇、文艺市场化等问题,委员、专家们认为需要认真深入地加以研究,完善政策扶持和制度保障。大家还就更好地推动文艺院团深化改革发表了见解。

 

薛康指出,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是一个全国性课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国有文艺院团改革要在尊重艺术创作规律和自身实际的前提下,拿出切实可行的改革办法。要搞好艺术创作,营造有利于文艺工作的良好环境,推动文化工作不断出精品、出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