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16年全省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大力推动农村女性进“三委”工作的通知

16.02.2016  11:35

各市(州)、长白山开发区妇联,各县(市、区)妇联:

  全省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已经正式启动,将于4月底前全部结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准确把握换届政策。 吉办发〔2016〕1号文件明确规定:“每村至少有1名女村民委员会成员,适当提升女性正职、村党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中女性的比例”;“积极引导和鼓励具备条件的妇女参与村‘两委’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选举,努力提高女性正职比例”;“村民委员会成员原则上控制在3至7人,以党员为主体,一般应包括主任、报账员(文书)、妇女委员、治保调解委员”。各级妇联要吃透政策文件精神,把握实质性要求,做到掌握全局、心中有数。

   二是积极主动参与。 各级妇联要积极争取参加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争取政策主动权和决策参与权,加强与组织、宣传、民政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提出女性参选参政的意见和建议,将实行妇女委员专职专选、确保每村至少有1名女村民委员会成员等目标写入换届工作有关文件。

   三是做好分性别数据统计。 各级妇联要协助民政部门做好换届情况分性别统计工作,对女代表、女委员和女性正职数据实行分性别统计,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为当地党委、政府从性别角度分析、研判妇女参政议政状况提供依据。换届结束后将换届选举情况和统计数据上报省妇联组织部。

   四是加强沟通联系。 各级妇联要层层跟踪督导换届选举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与省妇联组织部沟通解决农村妇女参选参政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上报推动农村女性进村“三委”的好经验、好做法,全省妇联系统上下一致、下定决心,一级对一级负责,采取卓有成效的措施和手段,确保女代表、女委员、女性正职比例等项指标实现新突破,使农村女性参政比例较上届有明显提高。

  联 系 人:雷惠焱 王喜强

  联系电话:0431-81162319、81162317

  

         

  吉林省妇联组织部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