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组织开展“第二轮”防汛隐患整改督查

13.06.2017  00:32

6月1日—9日,吉林省防指派出由省公安厅、发改委、民政厅、住建厅、水利厅、国土厅、商务厅、农委、保监局等9个部门的省防指成员带队的督导检查组,对省市防办汛前联合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导检查。督导组深入全省9个市州和长白山管委会,共检查13个县(市)的10座水库、2座水闸、2条江河堤防、4处山洪灾害易发区,3座防汛物资储备库和有关防汛非工程措施等。

      总的看,各地基本能够按照省防指“上一轮”汛前检查时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防指成员带队督导进一步推进了整改工作的进展和落实。特别是对于个别县市长期未能解决的山洪灾害运行管护经费等问题,有的县市保证在规定的时限内资金到位。对于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督导组要求必须按规定的时限整改到位,确保度汛安全。省防办将继续跟踪督导,直至完成全部整改任务。(省防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