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司法权力运行 省人大调研组对我市法院改革工作进行调研
规范司法权力运行 激发法官责任意识
省人大调研组对我市法院改革工作进行调研
本报讯 (记者祝书琳)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1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化辰带队,对我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华陪同调研,市领导张树明参加调研。
调研中,周化辰一行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南关区人民法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汇报。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力推进员额制改革,全院321名政法专项编中,3名院领导通过考核入额,103名法官通过考试、考核入额,一次性实现员额比例控制在37%以内并再预留10%的目标;根据“绩效分值、民主测评、综合素质、考试成绩”四大板块科学选任领导干部,有序晋升非领导职务;进一步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完善法官、合议庭办案负责制,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规范院庭长职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建立以法律责任、纪律责任、质量责任、伦理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审判责任体系;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全面清理、废止限制当事人立案的各种“土政策”和人为障碍,今年年初以来全市法院收案量同比增加21.1%;
深化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在全国法院中率先实行法院内部诉访分离,成立涉诉信访局,集中承担信访接待、化解、评查、稳控工作责任,实现信访专业化、审判职业化,信访案件从2012年的1022件下降到179件。
“司法体制改革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与建设‘法治中国’的总体思路接轨,指明了‘法治中国’的发展方向。”周化辰指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扭住“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大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切实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推动、保障作用,工作思路清晰、充满活力。周化辰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对司法体制改革的认识,切实解决好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人大也将积极探索司法监督工作机制,努力促进两级人民法院改进司法工作,提升司法水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责任编辑:李咏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