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区国税局强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升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年初以来,龙潭区国税局紧紧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和突出岗位节点,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指导方针,及时开展廉政提醒和风险警示,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注重抓早抓小,严防“小问题”、“小违规”、“小腐败”演变成“大问题”、“大违规”、“大腐败”。
一是瞄准时间节点,强化廉政提醒。在元旦、春节、清明等重要节日,采取会议部署、通知强调和短信提醒等方式,强化纪律落实,要求全体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自觉绷紧廉政弦,自觉养成节俭习惯,自觉摒弃不良之气。在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本人及直系亲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关键时点,及时开展廉政监督和廉政提醒,并严格按照总局《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婚丧喜庆等事项报告的通知》要求,做好事前报表填报和事后监督管理,教育广大干部增强规矩意识,自觉遵规守纪。
二是紧盯税收执法岗位节点,强化风险警示。抓住税收执法权重要岗位,严格开展执法监察和警示教育。针对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版增量、税收减免、出口退税、发票代开及注销检查等多个重要执法岗位开展税收执法监察工作,并结合总局纪检组《关于对“8.27”专案等系列涉税违法案件实施一案双查工作情况的通报》中归纳的部分涉案税务机关和涉案税务人员在税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了警示教育,要求广大干部,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要认真学习通报内容,深刻领会通报精神,对照自身工作,深入总结分析,做到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切实防范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
三是抓住行政管理关键岗位节点,开展专项自查。结合吉林市纪委《关于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突出问题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制定管理办法,从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十一个方面深入开展专项自查工作,切实提高管人、管钱、管物等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从根本上规范权力运行,降低廉政风险,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