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查机构改革中的违纪行为

19.04.2018  10:25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近日,中共中央纪委印发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改革中的违纪行为,以严肃问责推动改革主体责任落实,保证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进行。通知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各级党委(党组)领导下,会同有关职能部门,严肃查处以下违纪问题。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 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变通、拖延改革等问题,确保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严格按照党中央部署有序实施。

   二是严明组织纪律。 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坚决查处擅自行动、一哄而起,重大改革事项不及时报告等问题,确保中央和地方机构改革在工作部署、组织实施上有机衔接。

   三是严肃机构编制纪律。 坚决查处机构改革方案涉及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整不按规定程序报批,擅自提高机构规格、调整和增设内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在编制数据上弄虚作假,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等问题。

   四是严肃干部人事纪律。 坚决查处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干部工作程序规定擅自决定涉及人员分流、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突击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拒不执行组织作出的机构调整、职位变动和干部交流决定等问题。

   五是严肃财经纪律。 坚决查处漏报、瞒报、隐匿和违规处置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隐瞒、挪用资金或虚列支出,转移套取资金,突击花钱、巧立名目发放和私存私放钱物,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

   六是严格保密纪律。 坚决查处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传播小道消息等问题。

  ▲ 工会福利应该怎么发?

  按规定,广大干部职工应享有正常的福利待遇。但近年来,经常有党员干部因为发放福利问题受到党纪处分。去年年底,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了《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就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的各项开支再次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基层工会在使用工会经费时,必须严格执行“八不准”:

  1. 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

  2. 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

  3. 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

  4. 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5. 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 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 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 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驻吉林省人社厅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