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纪委通报13起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典型案件
据中国松原市委宣传部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推动基层党委、纪委履行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现对13起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1、宁江区农机局发展科原科长房磊和原借调人员刘和军工作失职致使他人合伙套取国家农机补贴资金问题。2013年3月,负责国家农机专项补贴车辆销售审批验收的房磊和刘和军,工作失职,致使他人合伙套取国家农机补贴资金10万元。市纪委给予房磊和刘和军党内警告处分。
2、宁江区毛都站镇奔布赉村党支部书记刘文明将部分征地补偿费用于个人花销等问题。2010年7月,刘文明决定将松原市电信公司建设通讯基站征用土地的补偿费放在帐外,用于处理村集体费用1.2385万元,余款5615元刘文明用于个人花销。宁江区纪委给予刘文明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前郭县长龙乡财政所原所长都胜军贪污“五保户”补助资金问题。都胜军在任财政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国家发给长龙乡“五保户”的补助资金2.51万元。前郭县纪委给予都胜军开除党籍处分。
4、前郭县吉拉吐乡七家子村党支部书记杨天民贪污泥草房改造补贴资金问题。2011年,杨天民利用职务便利骗取泥草房补贴款2.3万元,并将其贪污。前郭县纪委给予杨天民开除党籍处分。
5、扶余市得胜镇林丰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刘凯挪用危房改造补助款等问题。2014年1月至9月,刘凯因私挪用村民个人危房改造补助款4750元;2014年4月,刘凯私自定价将本村5眼电机井对外发包。扶余市纪委给予刘凯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6、扶余市三井子镇水管站站长董兴林乱收费问题。2013年,董兴林擅自决定收取打井农户风险抵押金2.2万元。扶余市纪委给予董兴林党内警告处分。
7、扶余市长春岭镇二道林子村党支部原书记蔡井武和报账员林凤希挪用直补折抵押贷款问题。2012年初,蔡井武与林凤希在长春岭镇农村信用联社用二道林子村预留地直补折作抵押贷款15万元挪作个人使用。扶余市纪委给予蔡井武和林凤希开除党籍处分。
8、乾安县安字镇渭字村原报账员刘力斌虚报套取良种补贴并部分占为己有问题。2010年至2013年,刘力斌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套取良种补贴款9110元,其中5500元被占为己有。乾安县纪委给予刘力斌开除党籍处分。
9、乾安县宾字村党支部原书记姚金堂贪污征地补偿款问题。2010年至2013年6月,姚金堂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贪污油田征地补偿款1.6万元。乾安县纪委给予姚金堂开除党籍处分。
10、长岭县海清乡党委原书记赵德刚虚报套取并部分贪污“扶贫羊”专项资金等问题。2009年春季,赵德刚伙同他人虚报套取国家惠农补贴专项资金7.018万元,并将其中4.548万元私分;2010年11月,赵德刚虚报套取“扶贫羊”专项资金17.22万元,并将其中2万元占为己有。长岭县纪委给予赵德刚开除党籍处分。
11、长岭县前进乡和平村党支部原书记支权挪用机动地补贴资金问题。2008年至2012年,支权挪用应发放给农户的机动地补贴资金53.919万元,用于和平村日常支出。长岭县纪委给予支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2、长岭县东岭乡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主任张清会挪用集中供养老人低保资金问题。2010年至2013年,经张清会决定,东岭乡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挪用集中供养老人低保资金5.0698万元,用于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日常生活开支。长岭县纪委给予张清会党内警告处分。
13、长岭县腰坨子乡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主任王福吉挪用集中供养老人低保资金问题。2010年至2013年,经王福吉决定,腰坨子乡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挪用集中供养老人低保资金1.484万元,用于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日常生活开支。长岭县纪委给予王福吉党内警告处分。
这1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深刻反思,引以为戒。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对腐败行为露头就打,尤其是严查快处基层党员干部中的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大肆圈钱等问题,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效的措施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行“一案双查”,对基层各级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突出或者有案不查、袒护包庇的,必须严肃追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中共松原市纪委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