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纪委通报“五一前后”四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05.05.2015  17:11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每周通报,公布了4月27日至5月3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3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其中4起为吉林省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这四起案件分别为:

1.辽源市财政局教科文科科长陈建国,违规收受礼金,辽源市纪委给予陈建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收受的礼金。

2.乾安县交通局工会主席宋生,借参加培训之机公款旅游,松原市纪委给予宋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白城市洮北区农机监理站农机监理员高建成,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白城市纪委给予高建成党内警告处分。

4.公主岭市秦家屯镇戥子街村党支部书记张尔权,违规操办乔迁宴请并收受礼金,秦家屯镇党委给予张尔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收受的礼金。(东亚经贸新闻 记者 单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