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系统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
23.07.2015 18:15
本文来源: 供销合作社
吉合办字〔2015〕70号 关于系统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省社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上半年,系统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严格按照年初全省供销合作社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一手抓综合改革,一手抓突破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可喜成果,现通报如下。 一、主要指标完成较好,经济增长稳中有升 上半年,全系统商品购销总额小幅增长,大部分传统业务增长势头稳定,商品交易市场交易额增加迅猛,连锁配送经营业务稳步开展,为农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截止6月底,全系统商品购进总额实现130亿元,同比增长4.4%;销售总额实现146.2亿元,同比增长11.5%;利润总额实现14.07亿元,同比增长30.7%。完成农副产品收购额20.85亿元,同比增长18.3%;再生资源收购额实现4.41亿元,同比下降15.5%;农业生产资料销售额实现63.9亿元,同比增长5.5%;消费品零售额实现40.52亿元,同比增长14.4%。经统计分析,上半年,系统综合经营情况整体良好,四平、辽源、通化、白山、白城等5个地区和公主岭的商品销售总额增长都在15%以上。农副产品收购、消费品零售等传统业务销售额也有大幅增长。 ——截至6月底,全系统各级组织机构与去年底相比有所变化。基层供销合作社563个,与上年末相比未增加,计划增加10个,为零增长。农村综合服务社3377个,比上年末增加128个,完成计划的36.47%。农民专业合作社1271个,比上年末增加60个,完成计划的20.76%。各类专业、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753个,比上年末增加14个,完成计划的23.73%。 二、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 (一)贯彻《决定》精神深入扎实 《决定》出台后,系统上下把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全面贯彻《决定》精神,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来抓,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项工作扎实有效。一是组织周密,收听收看了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全省组织开设分会场62个,参加会议人员达2700多人,其中:省分会场有26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共11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按要求实现了全覆盖,会议精神得以全面传达。二是沟通协调到位,为起草我省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和试点方案奠定了基础。经汇报沟通,我省成立了由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为组长、省委农办和省供销合作社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贯彻落实《决定》领导小组,组织起草我省贯彻落实《决定》的实施意见和系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现实施意见初稿已经完成,正在省委农办广泛征求意见,试点方案基本框架已经完成,现正在研究落实具体的政策和改革内容。三是全系统行动迅速,贯彻《决定》精神富有成效。按照省委省政府及全国总社的要求,全系统掀起了学习《决定》精神热潮,各级党委政府部门重视,各级供销社制定出台了多项措施,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班,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到省内外学习考察调研,大力宣传贯彻《决定》精神的取得成果和经验,把学习成果有效转化成推进发展的强劲动力,各项工作富有成效。四是认真组织开展调研活动。我们在系统内深入开展了调研工作,组织人员到外省学习考察,收集整理供销社综合改革和发展的好经验好作法,为起草好“两个文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督促检查学习贯彻《决定》精神,及时了解系统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为扎实推进系统重点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解放思想、推动发展,大讨论活动取得显著成绩 结合学习贯彻《决定》精神,我们在系统集中开展了“思想大解放,推动大发展”大讨论活动。活动过程中,系统上下行动迅速,严格按照活动要求开展工作,做到目标明确、组织到位、措施得力,扎实深入。各级领导干部高度负责,做到了主要工作亲自部署,关键环节亲自督促,重要活动亲自参与,取得了显著成绩。各级供销合作社集中学习研讨时间达32学时以上,召开多层级、多层面、多种形式的学习会、座谈会、研讨会400余场次,组织专题调研活动20多次,编发活动专刊7期,编发、上报活动信息近百条。7月初,我们召开了大讨论活动总结交流会,省、市、县三级社和省直企业代表在大会上做了总结交流。通过此次活动,系统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拓宽了思路,创新了举措,对于推进系统综合改革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推进为农服务规模化,土地托管取得突破 全省各地基层社积极依托当地村“两委”、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因地制宜地搞好从耕种到销售的土地全程托管或针对一个或几个环节的半托管服务。重点抓好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一收获、储存销售或加工等环节的规模化服务。土地托管面积达到了9万亩,超额完成了年初制定的8万亩目标。 (四)创新为农服务手段,电子商务发展取得新进展 一是向全系统下发了供销社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为系统电子商务发展做好顶层设计。二是积极与省农科院和两家民营资本合作谋划成立省级电子商务公司,围绕“互联网+农资+科技+信息+培训+合作金融”等内容,为农民开展综合服务,目前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完成,预计8月份可注册成立。三是举办了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电子商务高级培训班,聘请了中科院、阿里研究院和省商务厅等部门教授、博导、高级专家为我们授课,讲解电子商务专业知识,为我们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领域中准确切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思路。四是经多方努力争取,我省的蛟河、敦化、汪清、东丰四个县市被全国总社确定为系统电子商务示范县,为下步推进我省电商平台与总社电商平台对接,利用我省农副土特产品优势,抓好货源,打造品牌,推介线上销售,实现助农增收打下了基础。 (五)多方开展合作,农村合作金融稳步推进 为争取政府有关部门支持,我们制定完成了《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农村金融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报表,报送到省金融办。目前,我们与九台农商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与建行吉林分行联合下发了《关于联合开展农村综合金融服务业务的意见》,积极谋划利用供销社基层服务网络开展农村金融服务业务。同时,重点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合作,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的原则,稳妥发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目前,榆树市供销社参股的田丰机械种植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部运转良好,目前已累计吸收存款115万元、发放贷款94万元;农安县供销社与九台农商银行合作开展金融服务工作,目前已进入实质性磋商阶段。 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上半年,系统各项重点工作虽然取得了扎实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去克服去解决。 一是指标完成情况不均衡。从指标反映情况来看,较为严重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方面,基层社、合作社、社团组织建设方面完成情况都不如人意,各项指标完成率均未超过25%,个别地区、个别指标甚至没有实现零的突破。全系统基层组织建设各项指标总体完成的不好,反映出各地对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指标重视不够,没有按月分解目标任务,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此项工作。 二是个别地区常规工作推动缓慢。今年上半年,学习贯彻《决定》精神和谋划综合改革的工作任务很重,有的地方没有做到改革和发展同步进行,没有做到改革发展两不误、两促进。具体表现为省社部分考核指标进展缓慢,甚至没有进展,远远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突破性工作不突出,缺乏工作亮点,无典型可挖可树,工作成效平庸平淡,不能起到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 三是工作中还存在畏难情绪和不作为现象。目前,供销社的确存在基础薄弱、人员队伍老化、资金严重短缺等问题,但是这不能成为我们不发展、慢发展的理由。部分领导干部以此为借口,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和不作为现象,创新发展的思维滞后,存在得过且过的思想,工作基础不牢,推进工作手段匮乏,影响了工作的正常推进。 四、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今年时间过半,各地工作进展不尽相同,下半年的工作任务还很繁重,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凝聚共识,增强紧迫感,加大措施,把工作组织好、落实好。要突出工作重点,增强薄弱环节,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推动全局工作深入发展,力争为“十二五”收好官,为“十三五”发展奠定扎实基础。力争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新突破。 一是要深化基层社改革,在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上取得突破。对基层社进行分类改造,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消灭基层社空白县,着力打造基层强社,大力发展基层综合服务社。要切实完成年初下达基层社新建目标任务。要加快基层社的注册和登记。为下步承接国家和总社扶持政策,做好充分准备。要筹备开好“1251工程”现场会,通过现场会培树典型、交流经验、推广典型,用典型引路,推进全局工作深入发展。 二是要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在管理体系和经营服务体系建设上取得突破。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密切层级关系,加强联合与合作,建立合作机制,增强指导行业发展的能力。推进社有企业联合与整合,打造优势集团和拳头产品,提升社有企业综合竞争力。市县社机关要根据自己实际加快机构设置与职能配置,强化制度建设。社有企业要着力谋划联合重组,向集团化方面发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拓宽经营服务领域。省社下半年,重点任务是推进直属企业改革,积极谋划重组和集团化发展路子。 三是创新服务手段和方式,在拓展经营服务领域上实现突破。重点是开展好土地托管服务,在现有基础上,采取多种方式扩大托管面积,创新土地托管服务方式,实现由量向质的提升。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谋划好电商平台建设,做好与总社平台对接工作,重点搞好农副土特产品品牌建设,抓住资源优势,推介线上销售。积极探索农村合作金融,着力发展小额资金互助、信贷、保险公司,真正解决基层组织和农民融资难题。主动承接政府向社会购买的服务,着力抓好“新网工程”和批发、集贸市场建设,着力抓好项目规划、建设和发展。 四是要做好“两个文件”的起草工作,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上取得突破。做好我省实施意见的后续工作,待文件下发,在全系统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组织起草系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切实把《决定》扶持供销社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在继续推进3个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的综合改革工作的同时,结合贯彻《决定》精神,按照总社要求,大力开展系统综合改革试点扩面工作。积极推进延边和辽源2个地区社,辉南、梨树、大安、安图、东丰、靖宇和长岭7个县级社试点扩面工作,扩大改革试点面,扩大改革成果。年末的适当时候,召开综合改革推进会。 吉林省供销合作社 2015年7月23日
本文来源: 供销合作社
23.07.2015 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