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大合唱” 破解“老大难”

22.11.2016  21:04
  怀揣胜诉判决却拿不到钱,执行难的尴尬现实一度使“法律白条”这一热门词语极不光彩地贴在了司法部门的脸上,严重折损和践踏了法律的尊严。为兑现“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的承诺,农安县法院勇于改革,锐意创新,综合施策,合力惩治拒执“老赖”,联动多元化解执行难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将生效判决执行到位,是法院实现运抵正义的最终程序。现实中,却常常遭遇怀揣胜诉判决却拿不到钱的困境。毋庸讳言,执行难的尴尬现实一度使“法律白条”这一热门词语极不光彩地贴在了司法部门的脸上,严重折损和践踏了法律的尊严。

  法院的执行工作到底有多难?最高法院在给中央的《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报告》中,形象地将其总结为“五难”: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应执行财产难动、协助执行人难求、特殊主体难碰。

  在造成执行难的众多因素中,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特殊主体阻碍或抗拒执行、一些被执行人利用权力或经济优势故意规避执行是最为突出的。因此,有专家指出,执行难是中国社会多种矛盾和问题在执行领域的集中反映,不能由法院唱“独角戏”,更不能由法院的执行机构唱“单出头”,而要走多元化、社会化之路。必须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人民法院主办、全社会共同参与综合治理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

  为兑现“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的承诺,农安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解决执行难奋斗目标,勇于改革,锐意创新,综合施策,狠抓案件的有效执结。这些初见成效的尝试,虽然还要在实践中继续探索发展,但已经表现出执行方式方法改革的强大生命力。

  创新工作机制模式

  立足全县7个辖区人民法庭审理80%以上案件且标的额较小的客观实际,为进一步落实司法便民、促进立审执法协调配合,农安县法院决定调整人民法庭的工作职能,授予其执行权限,在保障审判力量的前提下,在7个辖区法庭成立了7个执行组,每个组均有1名员额法官带队,专门负责执行自审案件,形成由执行局主导、人民法庭与执行局分工负责、协作配合,举全院之力共抓执行的工作格局,此举收到了良好成效。

  农安县人民法院在总结近年来行政强制执行工作经验、借鉴外地法院相关做法的基础上,改革执行模式,将所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一律实行“裁执分离”。起草了《农安县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实施办法》,并协调县政府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全县,对责令交出国有或集体土地、限期拆除国有或集体土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非诉执行案件以及责令停产停业、取缔等不涉及金钱给付义务、不具有人身专属性质的作为义务等执行行为适用“裁执分离”,法院仅负责对行政行为是否符合强制执行的条件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具体执行实施工作由行政机关负责。“裁执分离”自去年11月实施以来,该院共对80件集体土地征收和17起非法占地的案件实施了“裁执分离”,极大地提高了执行进度,减轻了法院执行工作压力。

  此外,为有效整合人力资源,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助力解决执行难问题,经农安县人民法院积极争取,农安县委决定为法院招聘12名协警协助执行工作,相关费用由县财政局负担。

  合力惩治拒执“老赖

  运用刑罚手段追究失信被执行人刑事责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最严厉的惩罚措施。农安县人民法院抓住“两院一部”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活动的契机,与县公安、检察机关建立了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推行联席会议制度、会商制度、联络员制度,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形成了强有力的打击合力。近三年来,该院共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案件40件40人,位列全省法院第一名。其中,李某某抗拒执行案被最高法院选为打击拒执犯罪的典型案例向全国公布。

  针对国家公职人员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特殊群体,农安县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将其抄送至党委政府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政等相关部门,由后者对其进行“三停五不”惩戒,即“停职、停岗、停薪;不提拔、不调动、不加薪、不评先、不晋级”,充分发挥党规党纪的威慑功能,取得明显效果。三年来,已有94名公职人员受到“三停五不”惩戒,其中,75人履行了义务,执行标的额301万元。

  为压缩恶意逃债者的生存空间,农安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纳入是常态,不纳入是例外”的原则,对符合法定情形的被执行人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信用惩戒。截止到今年7月,已将3346件案件的3552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系统,并将失信决定书推送至房产、车管、银行、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惩戒,部分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还款,效果良好。

  为突出打击外逃躲债行为,农安县人民法院还与公安机关合作,共同成立追逃小组,利用GPS定位等技侦手段,专门负责追查、控制长期在外躲债“老赖”,严厉打击恶意拒执行为。三年来,追逃组先后赴哈尔滨、松原、大连、北京等地追查被执行人下落,成功查获被执行人17人,实际执结案件17件,执行标的到位额200余万元。

  到目前,已有35人被限制出境,38人被限制车辆转落籍,59人被限制房屋过户、产权变更登记,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解决执行难的合力,进一步挤压了“老赖”的活动空间。

  联动多元化解执行难案

  针对司法改革后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和执行工作面临的现实难题,农安县人民法院提出“高位构建执行联动机制”的具体思路,得到了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农安县委、县政府将“高位组建执行联动机制查控拒执行老赖”写入农安县今年法治建设十件大事,为执行工作营造了良好条件和氛围。

  实际执行工作中,部分案件因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或履行能力不足,申请执行人又生活极其困难,容易造成矛盾激化,引发涉诉信访写问题,对此,农安法院高度重视,决定通过加大执行救助力度予以解决。该院积极争取各方支持,推动形成了“执行救助一部分、民政救助一部分,乡镇补助一部分”的多元救助格局,大大推进了执行救助工作的良性发展。县财政将救助资金列入年度预算,保障执行救助资金来源。与民政局出台相关实施意见,设立了执行救助基金,县政府每年拨款10万元作为资金来源。三年来有效执结了一批执行不能案件。这一做法得到了最高法院的认可,周强院长对此作出重要批示“吉林省农安县法院推行执行救助,助力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做法很有借鉴意义,值得推广”。

  此外,农安县人民法院通过积极推广网络司法拍卖,解决财产处置难题,即对适宜公开拍卖的执行标的物全部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拍卖。截至目前,上传拍品15件,共拍卖26次,7次成交,吸引了多达8.92万次的围观、289人的设置提醒。通过网络公开拍卖,不仅有效提升了执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而且最大限度地提高了财产的变现价值,更好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吉林日报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