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食药部门开展粽子检查 建议市民不买零称粽子
27.05.2017 18:20
本文来源: 新浪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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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端午佳节必备美食的粽子,其质量如何?市民能否吃得放心?26日,长春市食药监局联合各区食药监分局对大型超市、市场内销售的粽子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各销售环节都能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严格索证索票,粽子质量总体较好。
当日,记者了解到,长春市食药监局在检查过程中,委托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粽子进行监督抽检,共抽检51批次。同时,也要求食品经营户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台账和散、裸装食品标签等各项食品安全制度,促进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把好食品质量准入关,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为了让市民购买到合格的粽子食品,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到商场、超市或副食店选购粽子时,要仔细辨别食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有漏气、起包现象。在食用粽子时,要仔细看,正常新鲜粽子会有粽叶、糯米及其他谷类应有的香味,不会有酸败、发馊等异味。消费者若感到糯米或枣子有发酸、发苦等口味不正的情况,要做到宁弃勿食。同时消费者不要买过于鲜绿的粽子,正常粽叶颜色是暗黄的,而粽叶过于鲜绿,是用化学染剂把失去原色的粽叶“返青”得来的,返青粽叶煮后水是绿色的。
此外,消费者在选购粽子时要注意,尽量不购买“活动商贩”露天加工的粽子,不购买标签内容不完整或字迹模糊的粽子,不购买储存温度不达标的粽子,不购买没有包装的速冻粽子,不购买拆包零称的速冻粽子,不购买“露馅”的粽子,合格的粽子应粽角端正,扎线松紧适当,无明显露角。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可及时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长春晚报记者 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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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5.2017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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