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对我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02.09.2015  17:40

   进行专项检查调研

 

  为深刻吸取天津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8·12”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部署,8月27日-29日,国家粮食局仓储与科技司副司长陈玉中带队一行4人对我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8·12”事故发生后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检查调研。 

  检查组重点检查了3户涉粮企业,即:长春市东湖粮库、吉林省储备粮收储公司兴良粮库、中储粮榆树直属库。28日下午,召开了由吉林省粮食局、长春市粮食局、省储备粮管理公司、省储备粮收储公司、吉林省粮科院、兴良粮食储备库及省粮食行业专家库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省局关于全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情况,特别是“8·12”事故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汇报及做好我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安全防火工作的相关意见建议。 

  通过检查调研,工作组总的感到:吉林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重视、措施创新、扎实推进、效果明显。尤其是天津“8·12”事故发生后,反应迅速,及时下发名传电报,结合秋粮收购调研,成立7个工作组,并由局领导带队赴全省各地进行检查督查。 

  对于下一步加强吉林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国家粮食局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克麻痹思想。近年来,随着“粮安工程”的持续推进,涉粮企业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加之吉林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容易滋生盲目乐观心理。对此,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涉粮企业都要高度警醒,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永远在路上。 

  二是要科学筹划工作。要针对吉林省露天储粮数量庞大的储粮特点,新粮收购准备工作即将展开的季节特点,天津“8·12”事故后各级高度关注危化品管理的时节特点,重点加强粮食结顶、露天储粮、新粮收购、危仓老库和危化品管理等方面隐患的排查和整治。 

  三是要落实应急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资源,加强应急演练与预案的衔接。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值班值宿、领导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真正落实岗位责任制。要始终保持通讯联络通畅,遇有突发情况及时上报,做到灵敏反应、果断处置、有效应对。 

  省粮食局张宏明副局长陪同检查和调研,就贯彻落实陈玉中副司长提出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强调要从提高责任意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加大财政投入、做好应急处置等五个方面抓好落实。   

  中储粮吉林分公司副总经理任金祥和省粮食局安监处、中储粮吉林分公司仓储部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陪同检查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