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女孩身高1.56米 预订摄影套餐无合适服装
因为女儿较同龄人“超高”,姜女士为她预订摄影套餐可谓精挑细选。但没想到好不容易挑出的一个摄影机构,孩子却只有一套服装能穿。为此,姜女士提出退款,却遭到了拒绝。
“超高”女孩
预订了摄影套餐只有一套服装能穿
10月31日,姜女士在北亚泰大街与天光路交会附近一家新开的新宝贝天使摄影为女儿预订了儿童摄影套餐。因为当日该店有活动,4套服装、原价1200元的摄影套餐,当日5折,只需要600元。
姜女士说,由于女儿比较特殊,刚刚10岁身高就达到1.56米,她特意跟店员说了此事,怕没有女儿能穿的衣服,希望先看看服装。店员拒绝了她的请求,说该店有1000多套衣服,肯定有她女儿能穿的,于是她就交了全款,并签了合同。
然而,11月21日,姜女士带女儿到该摄影机构去拍照时,挑了半天女儿只有一套服装可以穿。姜女士挺生气,“当时问过他们能不能有女儿穿的衣服,他们说肯定有,如今却连4套都挑不出来。”姜女士说,因为跟该店工作人员沟通这个事情,他们态度不太明朗,现在闹得不太愉快,也没法拍照了。
现在她希望把这个摄影套餐退掉,但是该摄影机构表示不可以退款,如果姜女士以这个理由退款的话,他们可以按照她的要求,为其女儿购置服装。
摄影机构称可购置服装
拒绝为消费者退款
事情果真如消费者姜女士反映的那样吗?25日13时许,记者联系了该摄影机构的负责人。该女性负责人表示,该店的态度已经很明确了,如果姜女士因孩子的服装问题提出退款,那么该店可以按照她的要求为其购置拍照服装。但因为双方在几次交涉过程中产生了不愉快,她不能为其退款,理由也不便告诉记者。
想成功退款 需重新取证
姜女士的退款请求合理吗?按照法律规定,这个摄影套餐可以退掉吗? 吉林 刘继业律师事务所的商永辉律师表示,姜女士主张解除合同,摄影机构主张履行合同。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主张解除合同方必须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否则就是不诚信的行为。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消费者质疑商家存在欺诈行为,在此事件中就是有店员表示该店有1000多套服装,肯定有姜女士女儿可以穿的服装,最起码是合同约定的4套服装,要进行重新取证,有录音、录像或是可以找当时店员对质。
如果无法取证,就要履行合同,那么该摄影机构必须提供出4套服装让姜女士的女儿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