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法院14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
12.08.2016 19:17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汇集全国各地法院最新的典型案例,高度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用以指导全国法院审判。长春两级法院此次入选的14篇案例分别涉及买卖合同纠纷、保险纠纷、劳动纠纷、土地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婚姻家庭与继承纠纷、行政纠纷等不同领域,案例以基本案情介绍、争议焦点、裁判要旨与法官后语等形式直观表现,让读者既能对案情一目了然,又能知晓案件裁判所依据的法律以及裁判背后蕴含的法理基础,深入浅出,说理透彻。入选案例彰显了长春法官精湛的审判业务能力和深厚的司法调研功底,集中展示了我市两级法院“打先锋、站排头”能力和信心。
2015年全市两级法院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实行法官员额制,全市共选任员额内法官577名,占政法专项编的34.89%。其中,市法院选任员额内法官106名,平均年龄38.5岁,85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硕博比例为80.2%,在全国政法机关中居于首位。2016年,全市法官围绕解放思想大讨论,积极践行“六个表率”,全市法院系统多项工作位居全省首位,在全省乃至全国法院系统率先出台为脱贫攻坚提供司法服务保障意见,家事审判改革被最高法院评价为“全国法院第一”,破解执行难工作受到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批示肯定。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重要决策部署,继续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立足法院看审判,跳出法院看审判,放眼大局看审判,不断提升审判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在全市法院迅速开展“司法整风”行动,着力改善人民群众司法感受,全力为长春创新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张玉卓 孙伟 记者:孟颖) 来源:长春新闻网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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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2016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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