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提升监管执法素质 努力培树服务型管理理念 扎实推进网络及合同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8月27至29日,全省网络暨合同格式条款监管执法培训班在长春举办,各市、州、长白山、梅河口、公主岭市工商局合同网监条线的主管局长,合同网监条线负责人、县区局业务骨干共计118人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是以网络监管及合同格式条款为重点,围绕推进全省“2014红盾网剑行动”及“供暖供气供水供电”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行动展开培训。为从更高层面提升知识点,聘请了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专题讲解合同格式条款,培训班还组织参观了“吉林省网络交易监管与服务网省局网”和“电子数据分析取证实验室”、省局合同局进行了现场答疑解惑、地区局进行了交流,参训人员一致反映,培训内容丰富,开拓了视野、通过学习培训,强化了网络和合同格式条款监管业务能力,坚定了推进“两个专项行动”的信心,为全面开展网络和合同格式条款监管打下良好基础。
省工商局副局长刘景平出席培训班开班式并讲话。刘景平副局长指出:伴随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政府转变职能正处于加快推进时期,广大人民群众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与此同时,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的交织交错,合同以及合同监管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越发凸显。强化合同监管,是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公众维权反欺诈的迫切需要,是加强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手段和重要途径之一,更是工商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实现市场秩序规范有序、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客观需要。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工商部门肩负的网络市场监管重要职责,网络市场健康发展对拉动经济发展、带动就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打击利用合同进行欺诈、尤其是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其害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升企业合同信用水平,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氛围,对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具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就着力推进网监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有效监管机制,刘景平副局长指出:一要加强网络监管的人才建设,尽快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网监队伍。目前全省系统网络监管人员与网络市场发展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包括人员的配备、机构设置、资金的投入、对电子商务的研究、信息化管理的能力、综合性工商监管执法业务等,这些问题如不很好解决,是难以担当起网络市场监管职责的。目前只有长春、吉林、四平建立起专门的网监队伍。各级局都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反映,争取在网络人才培养、公务员招录等方面予以倾斜。二要密切内外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建立有效监管机制。一方面,要明确工商部门在网络市场监管中的职能定位。积极协调通信、工信、公安等部门支持与配合工商部门的网监工作,各司其职。另一方面,要建立与系统内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及时掌握本地注册的互联网站经营情况及企业、公司经营单位通过互联网发布的商品信息情况,及时掌握处理和移交各类案件线索,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互相协作的工作机制。三要建立上下沟通机制,畅通信息传递渠道。上级局要从服务基层的角度,认真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做到有的放矢。
就全面开展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工作,刘景平副局长指出:要明确下一阶段目标,巩固历次专项整治成果,把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工作打造成“拳头产品”。一是突出整治重点,加大监管力度。下一步,关于全系统合同格式条款监管的重点,总局决定在继续做好银行业、电信业格式条款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把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用事业作为规范监管的重点行业。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从实践来看,合同监管条线创新的合同评审制度是富有成效的,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三是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通过报纸、电台、电视、互联网、微博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合同格式条款监管的目的和意义,及时开展合同点评,及时曝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霸王条款”典型案例,起到查处一批、曝光一批、震慑一片的作用。
针对适应改革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推动合同监管再上新台阶,刘景平副局长指出:一是继续完善“守重”企业公示工作机制,赋予“守重”活动新的内涵和生命力。二是积极探索合同信用监管。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也是信用经济,而企业信用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三是制定推行合同示范文本,积极推进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四是依法加强拍卖监管。各地要依法加大对拍卖违法行为的监管查处力度。要通过拍前备案、拍后备案以及对拍卖展示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加强监管。五是积极推进“合同帮农”工作。各地要深刻领会“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工商行政管理基本职能,加强对“合同帮农”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局合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