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散白酒经营业户抽查工作
04.05.2015 21:01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末至5月初,蛟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局)开展对辖区内散白酒经营业户抽查工作。
此次检查共计抽查10户(市内5户、外乡5户)。多数业户采购散白酒时未向首次供货方索取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酒类商品经销授权书及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等相关证件复印件;散装酒盛装容器粘贴的标识上标明的项目不全;都标明了酒的名称、酒精度、厂名,但多数都未标明厂名、厂址、原料;抽查业户中均未标明执行标准和出厂日期。
下一步,蛟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局)将针对此次抽查中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全市酒类商品经营业户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业户将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给予警告和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将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以规范全市酒类商品经营秩序,维护我市消费者合法权益。
附件: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4.05.2015 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