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春节“年夜饭”食品安全消费预警
29.01.2016 16:54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春节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也是合家团聚、走亲访友聚餐(常称“年夜饭”)的高峰期。过好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需要全社会加强食品安全意识,预防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为此,柳河县市场监管局向广大人民群众及餐饮服务单位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
一、承办“年夜饭”的餐饮单位应到我局相关所办理备案登记,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向我局相关所报告。
二、餐饮单位应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得超负荷承接“年夜饭”,提供的菜肴须按规定留样以备查验,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三、餐饮单位采购食品原料,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台账验收登记制度。
四、加工食品应当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食品烹饪后至食用前不得超过2小时;严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食品用具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餐饮用具使用前必须严格做好清洗消毒和保洁工作。
五、广大群众预订“年夜饭”时应慎重选择餐饮单位,尽量选择信誉好、具备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守法餐饮单位,千万不要到卫生条件差或无《餐饮服务许可证》场所就餐。
六、广大群众在就餐过程中应尽量选择热菜(炒菜、炖菜、汤类),慎食凉菜、沙拉等食物,不生吃海(河)鲜水产品等易过敏的食品,不选择河豚鱼、野生蘑菇等易中毒的食品。
七、广大群众在消费中若发现供餐单位存在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经营行为,可以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投诉时应注意保留有效证据,以备检测维权。
附件: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9.01.2016 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