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启动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宣贯工作

06.04.2016  13:19

  为加强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2016年3月31日,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长春举办了《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宣贯培训暨贯彻实施启动会,全省各市(州)局主管领导、有关监管人员及部分医疗机构主管院长、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共120多人参加了会议。

省局龙彦清副局长参加会议并对贯彻实施《办法》讲了三个方面的意见,一是充分认识医疗器械使用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准确把握医疗器械监管法规的要求。二是积极面对医疗器械使用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三是扎实推进《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明确要求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严格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建立完善质量管理制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宣贯指导,强化监督管理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监管长效机制。

同时,会议下发了贯彻实施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将贯彻实施工作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分四个阶段全面推进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一是部署宣贯阶段。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培训,确保认识到位、理解到位、执行到位,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二是自查自纠阶段(4月至5月)。督促使用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和完善覆盖使用质量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有效落实使用环节质量管理责任。三是检查落实阶段(6月至10月)。建立完善监管制度和监管档案,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四是督查总结阶段(11月至12月),加强督导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绩效考评内容。规范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管理行为,切实保障公众用械安全。

会议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及上市后监管、医疗器械稽查等相关知识进行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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