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家开发商签订协议 为农民和农民工买房让利150元/平方米
松花江网讯 为进一步改善房地产供需结构,加快城镇化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结合我市实际,今年6月1日,我市出台并下发了《关于鼓励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的实施意见》,对农民和农民工在我市买房提供重磅优惠政策。最引人关注的一条是:从2016年6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前,农民和农民工在我市新购置商品住房(不含征收货币化补偿),政府财政补贴150元/平方米,开发商让利150元/平方米。
昨日,记者从吉林市鼓励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此项政策,该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召开了工作推进会,通过与开发商的前期沟通,有20家房源适合的开发商已经与吉林市鼓励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了协议书,在销售价格上将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和农民工进行优惠。
据了解,农民和农民工在吉林市买房,除了可以享受到开发商的让利和政府的现金补贴外,还可以享受以下优惠:
1.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买住房的,办理产权手续时免收交易手续费和登记费。
2.凡在我市购房的农民和农民工,其子女入学义务教育阶段一律享受房屋所在社区居民义务教育待遇。
3.进城购房的农民和农民工户籍暂未迁出农村的,其农村居民权益不变。
4.进城落户的农民和农民工可自主选择农村或城镇养老、医疗保险,享有与城市居民平等的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5.农民和农民工贷款进城购房的可按中国农业银行推行的“农民安家贷”各项执行。
据介绍,符合此项政策的农民和农民工是指由公安部门审核确认的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权益、或为新入城镇户籍未满1年(含1年)的居民,包括在家务农居民和在外务工、经营等居民。此项政策中涉及的住房,包括住宅增量房和住宅存量房,指吉林市地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的住宅商品房屋和住宅二手房屋。不含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含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自建和自建后出售的房屋,不含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等非住宅用途房屋。开发商销售的商品房,购房时间以网签为标准。
吉林市鼓励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签订协议书的20家开发商,做好楼盘销售价格的公示公开,严禁哄抬物价、欺瞒哄骗,同时要简化领款程序,加强监管,杜绝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乱收费等情况,确保购房的农民和农民工在网签后得到让利款(如购销双方协商同意,也可在交付购房款时直接扣除让利款),真正得到实惠。 (江城晚报记者/刘黎 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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