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房屋买卖合同网签系统建设及交易资金监管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14.09.2015  09:50

吉建房〔2015〕25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建设及交易资金监管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为做好我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系统建设和交易资金监管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房屋买卖合同网签情况。 

1.各市州(包括所辖县、市)、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系统建设总体情况; 

2.各市州(包括所辖县、市)、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新建商品房、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系统是否实现行政区域内全覆盖,是否建立全行政区统一的合同网签系统和数据库,是否包括住宅和非住宅; 

3.房屋买卖合同网签系统建设是否符合《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房地产市场基础信息数据标准》等要求; 

4.房地产管理信息化情况。 

(二)交易资金监管情况。 

1.各市州(包括所辖县、市)、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新建商品房、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总体情况; 

2.各市州(包括所辖县、市)、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的新建商品房、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模式、主要措施等。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检查分为各地自查、全省抽查和住建部检查三个阶段。 

(一)各地自查阶段。2015年9月18日前,各市州房地产主管部门对所辖县、市情况进行检查,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进行自查; 

(二)全省抽查阶段。2015年9月下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组成检查组对部分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进行实地抽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住建部检查阶段。2015年10-11月,住建部将组成检查组对部分省、市进行实地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高度重视网签系统建设及交易资金监管工作,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对所辖县、市进行实地检查;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做好自查工作。 

(二)房屋买卖合同网签系统建设滞后及尚未建立交易资金监管制度的市、县,要制定针对性的措施,明确建设时间,倒排工期,做好建设方案,各市州房地产主管部门做好跟踪督查,及时将进展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在2015年9月18日前将本地区的检查情况及《合同网签系统建设及交易资金监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以正式文件形式报省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联 系 人:于忠海 

联系电话:0431-82752599、82752598(传真) 

   

附件:买卖合同网签系统建设及交易资金监管情况汇总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