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院精准施策 司法护航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战略实施,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近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服务和保障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着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保障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
《意见》结合地区实际提出15条举措,要求全地区两级法院深刻认识示范区建设的重大意义,增强服务保障示范区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树立大局意识,确保示范区审判工作服从服务国家战略和对外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障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优化司法政策,探索符合示范区特点的审判程序改革创新。提高司法保障水平,建立服务示范区建设长效机制,打造公开透明、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
强化意识,主动跟进示范区建设进程,不断提高司法服务精准性。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是新发展阶段吉林融入国内大循环、对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载体,对发挥吉林东北亚地区保作中心枢纽作用具有重大意义。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东北亚区域各国经济往来合作日趋频繁,示范区建设展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和良好的发展前景,涉外司法需求不断增强。根据省法院主动跟进示范区项目进程的工作要求,为充分发挥司法的前瞻性和裁判引领作用,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长春中院主动走进自贸区,下沉中外企业,了解司法需求,紧盯“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不断提升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有效性、精准性。
苦炼内功,为服务示范区建设蓄力,不断提高涉外审判专业化水平。立足中国加入RECP协定实际,围绕提升吉林开放合作水平目标,为满足中外企业多元司法需求,长春中院不断提升涉外商事审判能力和水平,固定时间组织审判业务学习、案件研讨,通过数控中心远程视频授课、微信群讨论对下指导;积极参加业务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增强审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同时,针对涉外民商事审判业务专业性强的特点,安排专人梳理涉外案件办理工作相关流程,并将印发全体法官及助理参考使用。
积极探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不断提升司法便民措施。结合涉外审判工作特点,积极推动网上开庭、网上询问、网上调解等方式审理涉外案件,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涉外商事审判质效,为示范区多领域开放合作格局的构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支撑。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