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2月8日至11日在长春举行。
会议听取并审议批准黄燕明主席代表十一届省政协常务委员会作的工作报告和王尔智副主席代表十一届省政协常务委员会作的提案工作报告。会议听取、讨论并赞同蒋超良省长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讨论并赞同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
会议认为,2014年,面对世界形势错综复杂、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严峻形势,中共吉林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东进工作总基调,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保持工作定力、统筹推进改革,加快吉林振兴和法治吉林建设,着力改善民生,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五个优势”、推进“五项举措”、加快“五大发展”,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全省经济社会持续稳步发展。会议对过去一年全省各方面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在中共吉林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省政协及其常委会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锐意进取,务实创新,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优势,积极助力全面深化改革,大力促进振兴发展、民生改善,为推动吉林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与和谐吉林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会议对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会议强调,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各项任务艰巨而紧迫,对政协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政协事业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舞台。全省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吉林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会议精神,不断夯实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要认其贯彻落实忡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推进协既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要主动认识和适应新常态,坚定优势自信、路径自信、目标自信,加强协商,强化监督,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履职实践中续写人民政协辉煌历史新篇章。
会议号召,全省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吉林省委的领导下,携手奋进,切实履职,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法治、和谐吉林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