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妇联召开第三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

10.05.2018  23:09

——学习研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4月13日下午,省妇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三次集体学习,学习研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会议由省妇联党组书记李晓英同志主持,省妇联领导班子成员、省纪委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组组长张铁峰及部分党员干部参加了学习。

                           

省妇联班子成员会前认真自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并撰写了学习体会在会上进行了交流。

           

           

李晓英在学习中指出,此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是省妇联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增强妇联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更好引领广大妇女群众听党话、跟党走,不断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正确实施,开展的一次学习研讨。

李晓英强调,这次宪法修正案凝聚了共识、表达了民意,充分体现了国家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妇联作为党领导的群团组织,应该以宪法为根本准则,不断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全力保障宪法的正确实施。

      李晓英要求,一要强化学习,要层层学习领会贯彻好宪法内容,班子成员要带头学,党员干部要主动学,吃透精神,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在工作中深刻领会,自觉实践。二要强化落实,要将宪法贯彻落实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发挥妇联组织职能作用结合起来,不断推动宪法精神在妇联落地生根。三要强化宣传,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面向广大妇女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推动群众性学习宣传教育扎实开展,使宪法精神更加深入妇女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