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窃贼”住在居民家 除地板瓷砖外全部盗光

14.05.2015  00:38

  “不仅盗走你家物品,还在你家过上了日子!”近日,龙井警方破获了一起案值数万元的入室盗窃案,让民警吃惊的是,窃贼竟然住进了该户人家,并像蚂蚁一样搬光、变卖了家中所有物品。

   崩溃:家中财物被洗劫

  5月3日10时30分许,市公安局龙门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方先生报警,称其家中的电视机、电冰箱、热水器、油烟机等全部电器及床、梳妆台等家具被盗。接到报警后,刑侦大队重案中队、技术中队和龙门派出所的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家里除了地板和瓷砖没被撬走,剩下什么东西都没有了。”刑侦大队办案民警贾宝峰介绍说。调查中,民警了解到,受害人方先生是一个月前离开家的,当天他从外地回到家,结果却发现家中被洗劫一空。“以为开错门了,后来发现真的是被盗了。”看到空荡荡的房间,方先生备受打击。

  现场勘查中,民警发现方先生家中不仅家电、家具被盗,就连衣服、被褥、锅碗、书籍等日常用品也无一幸免。地板上除了四个空饭盒和一堆烟头,并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巧合:梳妆台揪出幕后真凶

  盗贼疯狂的洗劫行为,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对此,市公安局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

  “之前我们在调查一起摩托车被盗案时,犯罪嫌疑人也卖过一个梳妆台。”龙门派出所民警无意间的一句话,引起了贾宝峰的注意。“是巧合,还是另有蹊跷?”为了一探究竟,办案民警来到了收购梳妆台的废品收购站,在方先生辨认下,此梳妆台正是其家中被盗的梳妆台。“我登记了他的身份证,还拍了照片。”废品收购站老板得知梳妆台是被盗物品,主动向警方提供了卖家的信息。“身份证信息是假的!”警方已料到窃贼肯定会利用假信息销赃。面对此种情况,该局再次召开了信息研判会议,对登记的假信息和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筛选。“虽然身份信息是假,但我们还是根据基础信息进行了搜索筛选。”经过两个多小时的仔细筛选,民警最终发现1995年出生、黑龙江肇东市人刘某与收购站老板提供的照片里的人,体貌特征极其相似。

   侦查:“熊猫眼”成关键线索

  锁定犯罪嫌疑人后,民警通过技术手段发现,刘某于今年2月份、3月份有在市内住宿、上网的记录,怀疑其仍有可能还留在龙井。

  “看照片后,我们发现刘某有很重的黑眼圈,怀疑其经常熬夜。再配合他的年龄,我们把网吧、台球厅作为了重点摸排地点。”贾宝峰介绍说。随后,民警兵分多路,对市内网吧、旅店等场所进行摸排。5月4日11时许,民警在摸排至安民街一网吧时,发现了正在上网的刘某,并将其成功抓获。

   案情:捡来的钥匙成“试金石

  如何选择作案对象?如何入室行窃?在刘某归案后,案件真相一一水落石出。

  据刘某介绍,他是于去年9月份来到龙井市的,之前曾在延吉的烧烤店当服务生。来到龙井后,一直游手好闲,沉迷网络游戏。后来,因为打网游花光了所有钱,他便想到入室盗窃来“挣钱”。“找偏远的小区,看到谁家门口贴着电费、水费催费单,判断家里长期没人居住,就进入室内盗窃。”刘某交代说。对于方先生家中被洗劫一事,刘某表示,今年4月初,他在街上捡到了一把“十字花”的钥匙,随机选择天星小区对面的住宅为作案对象。“随便进了一个单元的二楼,用钥匙一扭,门就开了。”刘某说。

  进入室内后,刘某并没有着急盗取物品,而是选择将此作为临时住所。居住期间,刘某先后分5次找来废品收购商,将方先生家中的家电、家具等物品进行了变卖,从中获利2000余元。同时,从今年3月中旬至4月末期间,他还先后在龙门街、安民街住宅区实施入室盗窃7起,盗窃摩托车一辆。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刑事拘留,龙门派出所已追回部分赃物,追赃工作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