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税收检查查出企业漏报税

18.08.2015  17:57
    日前,吉林省吉林市地税局对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生产销售并有出口业务的A企业实施税收检查,查实该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的同时,未申报缴纳其他税费。该局依法对企业作出补缴税费67万余元,加收滞纳金的处理决定。

    吉林市地税局在税收检查中,发现A企业享受增值税免抵退优惠政策,该企业在2011年~2013年经主管国税机关审核批准的增值税免抵额为653.49万元。但该企业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存在未同时计算并申报缴纳其他相关税费疑点。该局决定将该企业免抵增值税环节的相关账目作为检查重点。

    检查人员对该企业纳税申报数据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和分析比对,最终确认该企业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未同时计算并申报缴纳其他相关税费。该局依法对该企业作出补缴城建税41.6万余元,教育费附加14.2万余元,地方教育附加11.2万余元,并加收滞纳金的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