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纳税服务规范(2.1版)修改情况对照表及更新事项的通知

25.03.2015  16:49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主管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根据近期税收政策变动情况对纳税服务规范(2.0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调整,形成了纳税服务规范(2.1版),拟于2015年3月1日起实施。纳税服务规范(2.1版)“更新事项”的正式发文将于近期下发。为了便于做好实施准备工作,现将纳税服务规范(2.1版)修改情况对照表和“更新事项”(送审稿,见附件)提供给你们。各地可先行组织培训学习,保证前台服务人员了解掌握规范变化及更新情况,确保纳税服务规范执行到位。学习培训期间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局纳税服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