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积极开展公安新媒体平台创建工作

02.09.2015  14:55

  通化市公安局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下工夫,不断创新社会管理,充分借助互联网等新媒体,通过创建公安微博、微信平台和各警种微博等途径,开辟公安工作新天地。

  完善机构设置,保障规范运作。该局结合工作实际,专门成立了微博、微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微博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微博的管理维护,编辑、审核、发送信息,以及相关新闻宣传活动的策划、组织等工作;建立管理员值守管理制度,对每个政务微博实行专人专管,责任到人,安排专人负责涉及本单位的微博内容的采集、整理、报送及上报本部门业务和职责范围内的处理和答复工作。

  健全制度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制定了《微博建设方案》和《微博管理暂行规定》,就微博发布内容、回复时限、工作流程、责任追究、奖惩考核等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定期对各单位信息内容、安全管理、运行情况进行通报。

  收集社情民意,真诚为民服务。广泛收集群众需求,进一步扩大警务公开范围,适时发布警务工作、安全防范、警方提示、政策解读等微博信息,对警示性、提示性信息根据辖区实际和群众需求及时予以整理公布。对网民通过微博对话等方式提交的涉及投诉、举报方面的内容,及时转交纪委、信访、督察等相关部门跟进调查核实,并要求相关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结果,若情况复杂无法及时办结的,需及时上报并作出解释说明。

  畅通沟通渠道,适时互动交流。户政、出入境等窗口通过微博开通办证业务在线咨询平台,提供各类信息、政策、举措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向群众公布各项业务办理流程,为群众答疑解惑。

  科学常态推动,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微博进一步拓展新闻宣传平台,第一时间发布公安机关出台的重大举措、重要制度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同时以警察风采、警察故事、警察文化等形式,对打击犯罪、维护治安、基层工作动态、民警服务群众等好人好事进行重点报道,充分展现公安民警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密切关注民生、关注网上热点话题,精心设置话题,用准确、权威、透明的信息,第一时间回应网民的关注内容,及时澄清事实,消除谣言和猜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