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租车平台进入长春 “宅”车也能赚钱了
“最近‘大白’一直宅在家里,我看他闲着没事儿干,就给他找了份兼职。”10日,市民小杨在朋友圈中发布了一则有趣的讯息,朋友们开始纷纷猜测,这位找兼职的“大白”究竟是何许人也。
直到小杨晒出照片,大家才恍然大悟,原来他口中的“大白”,就是他家闲置的一辆白色高尔夫轿车。可是,人打工不稀奇,车也能找兼职了?
今年年初起,经济热词P2P也“拿下”了租车行业,许多租车公司通过网络平台和手机App,充当起中介角色,家中有闲置车辆的私家车主可以通过他们的平台发布车辆信息,与需要临时用车的人点对点进行租赁交易。据 长春 晚报记者调查,近日这类平台已经覆盖到了长春地区,小杨给爱车找“兼职”,就是通过一款P2P租车App。
在家“宅”了一年 上平台一天被“聘”走
看了小杨发布的消息,他的很多朋友都表示好奇,这车也能打工?所谓的“P2P租车”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小杨和妻子原本是各开一辆车上班,2014年年初,妻子小刘职务调动,新的上班地点恰巧就在小杨上班的半路上,他便开始开妻子的车送她上班,而他自己原本开的那辆白色高尔夫轿车就闲置在了地下车库里,这一放就是一年多。
“宅”着感觉浪费,当二手车卖了又有些可惜,小杨拿这台曾经的爱车没了办法。近日,他注意到网上出现了一些打着“P2P”旗号的租车平台,所谓“P2P”,就是车主和租客实现点对点对接,车主把爱车信息发布到平台上,而租客则会根据自己的需要,“招聘”临时用车。“原本闲在家里的车,只要在网页上操作一下,就能租出去给我赚外快!”小杨说,他对这种新式的租车平台很感兴趣,马上下载了其中一家P2P租车公司的手机App,并注册了一个账号。
注册时,小杨按要求输入了自己的手机号码、身份证号、车牌号等实名信息,并发送了6张车辆的照片和相关证件的照片,大约两个小时后,他就接到了审核通过的信息,对方还通知他说,将会快递给他一个“智能盒子”,用来记录车辆实时定位、行程轨迹、里程及油耗等信息。
三天后,这个智能盒子就邮到了,小杨按照说明安装了盒子后,把爱车的信息发布到了平台上,租金定为每天150元。“第二天就有人联系到了我,说要租我的车。”小杨说,他马上开车找到了对方,经过商议,对方决定“聘用”他的车一个星期。
一周后,小杨拿到了爱车“兼职”的1050元“工资”,扣除给平台的中介服务费和智能盒子的一次性押金,还剩700多元。“只是在手机上动动手指,再把车开个来回,这钱赚的太容易了!”小杨高兴地说。
细 节
多家公司没实体网点 车“打工”需传照片
根据小杨的描述,在电脑网络上和手机上,记者找到了多家类似的P2P租车平台。其中几家平台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是最近才在长春地区开展服务的。
“P2P租车行业大约是从去年年末开始兴起的,但直到最近一个月,包括我们在内的部分平台才陆续开放长春地区的业务。”一家P2P公司的市场部相关负责人程先生向记者介绍说,P2P租车行业和传统的租车行业一样,属于单纯的私人汽车租赁业务,不涉及到运营和运输。而区别在于,传统租车业务多依赖于实体租赁公司、中介公司或综合性的同城网站,车主和租客双方也仅仅是在媒介上得到对方的讯息,进一步的交流和交易都在线下进行。而P2P租车有自己专门的网站或App作为平台,而且除了车辆的交付和归还外,包括支付、评价在内的大部分交易流程都在线上进行。
那么,P2P平台在这个交易中充当什么样的角色,车主在拿到爱车的“打工费”前,又要付出什么代价呢?“平台只要是作为中介,供双方交流信息、完成交易,同时由于汽车业务的特殊性,我们会用实名制核查双方身份和车辆信息,并协助购买相关保险,为交易的安全做保障。”程先生说,作为报酬,交易完成后,平台会向车主收取一笔服务费,他们公司的服务费是交易金额的10%,给车辆安装的智能盒子也要收取押金,不过每个注册的账户只需要交一次押金,盒子可以重复使用,等车主完好归还盒子后,这笔押金还会退还给他的账户。
程先生还告诉记者,目前长春地区的P2P租车行业刚刚起步,在业务流程上还存在着一些特殊性:“包括我们在内,大多数公司都是刚开展长春的业务,实体的分公司还没开,所以员工没办法亲自上门审核车主和车辆的信息,需要车主在网上发图片给我们。”记者咨询了多家P2P租车公司,他们证实了程先生的说法,但也纷纷表示,这种特殊性是时间问题,随着该行业在长春地区的逐步完善,预计今年内,长春人就能享受到统一形式的上门服务。
车“打工”我拿钱挺爽 爱车被“欺负”咋整
对于P2P租车这一新兴平台,有许多家中有闲置车辆的市民,都和小杨一样感到高兴。“其实这不就跟找工作、相亲的平台差不多嘛!而且车打工,我拿钱,多爽啊!有了手机App,操作也比较方便,我就是把车开出去,再开回来。”市民张先生表示,他对这一平台跃跃欲试,打算先确认一下自家车库里闲置了快两年的一辆家用车的情况,然后马上把信息挂到平台上去。
不过,就算闲置了,毕竟是自己的爱车,部分市民也对私家车的“车身安全”表示担忧。“就算平台审核再严格,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难免有不法分子混入,万一爱车变成了赃车、事故车,可就摊上大事儿了!”市民小雪忧虑地说。“就算不碰上违法肇事的,单单遇上个车品不好、素质不高的租客,也够呛啊!这P2P是个新事物,法律有没有规定,出了纠纷找哪儿解决,还都不知道呢。”有30多年驾龄的老司机姜大哥也说得头头是道,对于这种新型平台,他还有着不了解、不信任的心理。
属私人汽车租赁 权益主要看合同
“从交易的性质和流程上来看,P2P汽车租赁业务和出租车公司的公共交通营运、汽车租赁公司的租赁经营不同,它不属于运输经营行为,不涉及普遍的公共利益,属于个人交易的范畴。” 吉林 衡丰律师事务所的辛明律师表示,P2P租车交易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而是应受《民法通则》以及《合同法》中的租赁合同章节所管理。也就是说,车主和租客主要依靠中间平台提供的民事合同,来合法进行这种私人间的车辆租赁。“所以无论是车主还是租客,在进行P2P租车交易前,最重要的就是确认好双方以及平台间的合同关系,以及相关合同的每条权利义务规定。因为一旦租赁交易中出现纠纷、欺诈或事故,三方主要依赖合同来定责,市民也只有靠合同来维权。”辛律师说。
长春晚报 记者 孙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