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学生租房被骗 二房东停机失联租金要不回
在外租房,签订协议前,一定要确定对方是否有房屋的产权所有权,否则很容易上当受骗。今年10月初,大四学生小刘通过广告,租下了一套位于金色八里城小区的住房,在与“房东”签订合同后,小刘将三个月租金加上押金共计5000元付给了对方。不成想仅住了一个多月,就被拿着产权证的真房东扫地出门,“收我钱的也是租户,冒充房东把房子租给我。”小刘说,而如今,收自己钱的“房东”却早联系不上了。
心急租房 没看房产证交租金
12月15日,小刘告诉记者,自己在读大四,由于要外出实习,住寝室不方便,于是有了租房住的想法。那时碰巧看到了这个位于金色八里城小区的房源,通过电话询问,对方自称是这套房子的房主,由于着急出门所以低价出租,“价格是1500元/月,屋里家具啥都有,拎包就可以入住,并且位置离我实习的地方很近。”小刘说,双方约定隔天看房子。
小刘告诉记者,“房东”姓尹,是一名年轻的女子,自称房子是其父母给买的,因为离工作的地方远,于是想把房子租出去。
而小刘也感觉房子挺新的,内部装修也是他喜欢的风格,价格还比附近其他房源便宜,于是当时就跟那个“房东”签订租房合同,租期三个月。
“我看她年纪不大,穿着很时尚,就没怀疑房源合法性,更没想到要看产权证。”小刘说,签完合同以后,双方还互留了身份信息后,小刘便将三个月租金4500元和500元押金一同给了这位对方。隔天小刘就拿到了房子钥匙。
住一个半月 被真房东赶出门
“入住一个月时,我还给她打过电话,但是没有人接,我也没在意。”小刘说,可让他没想到的是,房子刚住了不到一个半月,一位姓孙的先生突然找上门,称自己是这套房子的房主,并且提供了房屋产权证。
这时,小刘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而那个自称是房东尹小姐的电话早已经停机了。据房东孙先生讲,房子到2016年3月初到期,假房东尹小姐是今年9月份租下这套房子的,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租户不得向外转租房屋,否则房主有权收回房屋,并且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由于联系不到假房东尹小姐,小刘只好搬出房子,可剩下的租金和押金却没了着落,“房子只住了不到一个半月,按理说算上押金应返给我2500元。”目前,小刘已经报案。
律师:首次租房最好月付
如何在租房中防范假房东?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吉林铭项律师事务所张新峰律师,他介绍,如果不是向亲友租房,租房时一般会通过中介公司和广告等方式直接和房东联系。甄别真假房东要根据房东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原件。另外,建议租房者要留存房东提供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复印件,这样有助于出现纠纷时提交证据。
张新峰建议,如果是首次租房,并且对房东等情况不太确定,不妨采用月付或者是季付的租金缴纳方式,等到双方加深了解后再采取半年付或者年付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