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开展2015年度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2016年5月10日至6月20日,吉林省林业厅组成评价组,对2015年度立项实施的12个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进行了为期一个半月的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组由吉林省林业技术推广站站长王志新任组长,先后组织森林经营、种苗繁育、湿地恢复、林下经济、林产工业等不同专业的15人次专家参与现场检查、实地勘验和内业资料查评等评价活动。
本次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是《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和《吉林省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绩效评价办法》,主要目的是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与项目管理,促进项目科学实施,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本次绩效评价活动坚持实事求是并从实际出发、挑毛病旨在解决问题、依据合同说事但允许探讨交流、书面汇报与实地勘验相结合、专家质询与主持人答疑交互进行等五大工作原则,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作评价、搞反馈等5道必经程序。
绩效评价期间,考核组带领有关专家先后实地查看了12个项目单位的31个示范地块和2条生产线,听取了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实施情况汇报,认真查阅了项目单位从立项到实施的所有文件、原始票证等档案资料,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提问。
经过项目检查和专家评议,考评组一致认为本次评价的12个项目领导重视,实施有序,组织措施得力,建设工作扎实,资金管理严格,档案归集科学,均取得一定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全省总评平均得分94分。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担保单位监管不利、技术支撑单位指导不到位、推广技术显现度低、地块过于分散、技术培训不及时、宣传报道力度不够、资金使用不够规范、项目后期建设管理措施少等。针对存在问题,评价组在评价期间、相互交流以及评价结果反馈过程中,都有针对性地加以明确指出,要求各有关单位迅速整改完善,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为确保本次评价工作客观公正、真实有效,行前还对评价组人员和被评价单位各提出八项纪律要求,形成《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绩效评价人员纪律与工作要求》和《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接待要求》,分发评价小组成员和各项目单位,严格约束评价和接待行为,保持清简务实、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有效维护了中央财政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