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少妇传美照迷倒大一学生 学生为其借高利贷

09.03.2016  12:29

  一名离婚的少妇、被告女子王梅(化名),利用被害人年轻社交经验不足、网络防范意识较差的特点,不断编造理由以谈恋爱之名“借取”钱财,以满足自己的挥霍私欲。其中,受骗男子之一的洪耷(化名),还是某职业技术学院的大一学生,在王梅的迷惑和谎言之下,四处举债甚至借下高利贷供“女友”王梅挥霍!近日,镇江扬中法院依法判处王梅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5万元;此外,对被告人王梅未退赃部分继续予以追缴后发还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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